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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基本信息
标题:
咨询公积金住房贷款细则第13条
写信时间:
2016-07-30
发布时间:
2016-07-30
来信内容:
您好!万分抱歉打扰,请谅解。想咨询公积金贷款事宜。因公积金余额不足1万,根据《广元市住房公积金住房贷款实施细则》第三章第12条“对具有稳定工作及收入来源的高校毕业生等群体申请公积金购房贷款的,在核实其偿还能力情况下,其公积金缴存余额在3万元以下(含)的,可贷倍数可适当放大,最高不得超过30万元。”想咨询能贷款25万以上吗?需要什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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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我市2019年度除教师外的其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在机构改革完成后,再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发布招聘计划并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