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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 广元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单位决算

发布机构:市国资中心 发布时间: 2022-10-12 16:25 字体: [ ]


2021年度

广元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单位决算

目录

公开时间:20221012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职能简介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1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1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1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4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4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6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6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16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6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7

第四部分 附件 19

第五部分 附表 48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48

二、收入决算表 48

三、支出决算表 4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48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48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48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48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48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48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48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48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48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48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48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职能简介

20111月,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下发《关于撤销9个市级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成立广元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的批复》(广编发〔20111号)文件,成立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为市国资委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核定收支、定额(定项)补助。

主要职责:负责管理市直机关经营性国有资产,负责收益的收取、解缴和相关资产的物业管理,履行授权管理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攻坚克难,规范管理国有资产。

1.建章立制,规范流程。严格执行《广元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管理办法》,修订完善《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租赁管理实施细则》和岗位工作流程,建立标准化的办事规则,提高办事质效,进一步细化资产租赁各个环节的管理,规范租赁管理流程,确保资产收益应收尽收。2021年直缴财政1305.9万元,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2.盘活资产,增加收入。经市政府批准,对市财政局、市司法局等部门移交的12套闲置公有住房进行维修整治。维修后,

其中6套住房按照国有资产交易规定进行处置,预计处置收益约345万元,另外6套住房出租。

3.公开透明,阳光管理。一是规范询价定价程序,严格按程序公开选取中介机构,依据周边同类物业租金价格确定资产租赁价格,确保租金符合市场标准。10月中旬,我中心对管理的部分资产租赁价格进行了评估,评估价格作为2022年合同签订的价格依据。二是规范管理合同行为,严格实行管理程序公开、租赁价格公开、资产面积公开、合同内容公开的四公开模式,对私自转租转让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收回的资产一律公开招租。

4.强化服务,提升质效。每季度末月固定五个工作日在银行现场办公,为租户提供开票缴费、政策宣传、问题处理等一站式服务,确保资产收益安全快捷进入财政专户。其余时间主动上门服务,按照分区管理、科室包片、职工包户的模式协助解决经营中的困难和问题。

(二)多管齐下,安全管理常抓不懈。

安全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时刻不能懈怠。中心高度重视资产安全管理工作,连续十年安全管理无事故。

1.多措并举,抓实安全。一是定期召开夏季、冬季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开展安全教育宣传和消防技能培训,对经营户进行全覆盖培训。定期进行拉网式检查,及时排查并处置安全隐患。二是与租户签订《安全运营协议》,明确资产管理和租赁经营双方的权责关系,认真落实国有资产谁使用谁负责的安全主体责任。三是建立突发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小组,完善应急处置工作机制,配置设施设备。

2.资产维修,及时高效。全天候面向租户公开服务电话,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特别是今年雨水偏多,房屋漏水情况严重,中心工作人员在接到报修电话后回应迅速,处理及时,满意率达到100%。全年对10处资产进行了维修维护,对5处资产进行了应急抢修,使用维修经费21.6万元;对新接收12套闲置公有住房进行了维修整治,使用维修经费47.3万元。

3.经费使用,符合规范。严格按照《租赁房屋维护维修管理办法》界定维修范围和程序,规范使用财政维修资金,由公开比选确定的施工单位组织施工,专业机构预决算,严格施工管理,规范验收程序,确保每个环节符合规定。

(三)强基固本,扎实开展党史学习。

遵照中央、省委、市委和市国资委党委党史学习教育安排部署,强化学习,注重实效。

1.高度重视,及时部署。中心高度重视党史学习教育,将党史学习教育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紧扣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主题,认真贯彻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要求,及时召开党员大会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组织党员集中收看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

2.认真学习,狠抓实效。以三会一课为依托,充分发挥党课、主题党日、学习强国、川观新闻等网络学习平台的基础作用,推动党员干部在学懂弄通上下功夫,引导党员多层面、全覆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共组织开展党史专题学习讨论6次,每次学习讨论时间半天,开展党课2次,主题党日4次。通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党史观,并将党史学习教育成果与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把学习实效转化为工作动力。

3.检视问题,抓好整改。严格按程序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在深入学习讨论、梳理汇总意见建议、认真开展谈心谈话的基础上,盘点收获提高,深入查摆问题,深刻剖析问题成因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以整改落实推动改进工作作风,倡导求真务实、担当作为,进一步发挥党组织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四)全面从严,抓实纪律作风整顿。

抓好纪律作风,是从严管党治党、解决突出问题的需要,也是树立良好形象、凝聚干事力量的需要。中心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查找存在的问题。

1.聚焦问题,切实整改。严格按照全市干部纪律作风整顿要求,聚焦突出问题,深刻剖析,切实整改,完善建制,使党员干部思想认识得到净化,理想信念得到提升,工作作风得到优化,长效机制得到巩固,结合正风肃纪和集中整治,班子队伍思想作风建设和纪律效能建设成为新常态。

2.完善制度,严明纪律。继续狠抓单位作风纪律建设,进一步修订完善《中心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加减分实施细则》,严明工作纪律,严格落实上下班考勤、请销假、请示报告等制度,加强日常考勤和检查,不定期检查干部职工守规执纪、作风效能状况,着力解决不作为、懒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以及推绕拖等突出问题,提高中心工作服务质量和水平。

3.全员监督,廉洁从业。持续开展廉洁从业教育,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廉洁从业意识,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深化全程全员监督,压实党风廉政和作风效能建设,强化五道廉政防火墙建设。年末拉网式开展问卷调查,排查工作人员是否存在吃拿卡要等权力寻租行为,严查是否利用工作之便违反廉政效能规定,全程全员接受租户监督。

(五)持续推进疫情防控、结对共建工作。

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积极组织力量投入疫情防控、老旧小区结对共建工作。

1.积极参与,严防严控。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市国资委决策部署,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疫情期间,中心组织人员对500余户租户开展防控排查和防疫宣传,同时组织党员职工积极参与双报到社区疫情防控排查、防疫宣传、小区值守和党员志愿者服务。

2.主动作为,扎实推动。扎实做好乡镇企业局宿舍老旧小区结对共建工作,协助指导建立小区联建党支部和业主委员会,实施小区疫情防控排查、防疫宣传,环境卫生整治等工作。

第二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984.81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10.99万元,增长27.27%。主要变动原因是新增加房屋维修整治工程专项经费、新冠疫情退还多缴租金项目经费与上年结转导致经费收支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839.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39.63万元,占99.99%;其他收入0.01万元,占0.01%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926.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8.93万元,占36.57%;项目支出587.97万元,占63.43%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984.30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10.48万元,增长27.2%。主要变动原因是新增加房屋维修整治工程专项经费、新冠疫情退还多缴租金项目经费与上年结转导致经费收支增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26.39万元,占本年支出总计的99.94%。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08.14万元,增长28.98%。主要变动原因是新增加房屋维修整治工程专项经费、新冠疫情退还多缴租金项目经费导致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26.3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25.12万元,占2.71%;卫生健康支出(类)12.2万元,占1.32%;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支出863.82万元,占93.25%;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25.25万元,占2.72%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926.39,完成预算94.12%。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3.58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54万元,完成预算100%

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2.2万元,完成预算100%

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国有资产监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540.59万元,完成预算90.3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冠疫情减免租金导致应交税金项目资金结转。

5.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国有资产监管(款)其他国有资产监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23.23万元,完成预算99.9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结余。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25.25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38.4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09.1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29.2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25万元,完成预算96.1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不折不扣落实好国省市压减一般性支出的精神。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25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年初未安排预算,较2020年度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我单位无公务用车保有量。

3.公务接待费支出0.25万元,完成预算96.1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2020年度无变化。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25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19人(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25万元,具体内容包括:(1)接待剑阁县普安镇白虎村村委会开展党支部共建相关事宜接待费用0.0999万元;(2)接待苍溪县国资事务中心交流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接待费0.097万元;(3)接待朝天国资事务中心经营性资产监管工作经验交流接待费0.056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2021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应交税款、资产运行管理专项工作经费、资产维护维修费、固定资产购置费、房屋维修整治工程专项经费、新冠疫情退还多缴租金等6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6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见附件(第四部分)。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未发生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与2020年决算数持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广元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19万元。主要用于购置办公台式电脑4台。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1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1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1231日,广元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单位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8.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国有资产监管(款)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国有资产监管(款)其他国有资产监管支出(项):指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国有资产监管方面的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1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附件

2021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房屋维修整治工程专项经费)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211月,经市政府批准,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以《关于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有住房规范管理有关事项的函》(广机事办理﹝20211号)将市财政局、市司法局等6个单位14套闲置公有住房转为经营性资产后,移交我中心统一管理。在资产接收过程中,我中心对房屋的权属、安全隐患等进行排查时发现其中12处房屋因年久失修、长期闲置,存在房屋漏水、门窗锈蚀、房屋墙面渗水、线路老化等问题,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为盘活利用好闲置资产,消除安全隐患,经请示市政府批准,我中心按规定对12套住房进行了维修整治。

(二)项目绩效目标。

对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市交警支队、市城管局等4个部门移交的12套约950.2㎡住房进行门窗维修、防水治漏、电路电线老化改造。一是严格《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对该项工程进行采购,最终确定四川峰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对该项工程的第一成交人,并与该公司签订房屋维修维护承包合同1份;二是对维修工程严格按照《建筑施工规范》执行,及时完成工程维修,并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率达到100%;三是对该工程进行竣工结算审核,单位面积维修成本约为505/㎡(含屋顶治漏等);四是为盘活闲置资产,维修后对市交警支队、市司法局等4个部门6套具备转让基本条件的闲置公有住房按照国有资产交易规定进行处置,其余6套因产权不清,中心暂对外出租;五是通过对12套住房进行维修维护,保证租赁房屋使用方与现房屋管理单位满意率达到98%。该项目专用资金用于对市财政局、市司法局等6个部门移交的12套需要消除安全隐患的房屋进行维修整治,申报目标切实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按照国家政策法规规定和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健全财务基础管理制度和约束机制,依法、有效地使用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在完成职能目标中合理分配人、财、物,使之达到较高的工作效率和水平。按照相关要求,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相关负责同志为成员的自评领导小组,开展了2021年度支出绩效评价自评工作。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为保障房屋维修整治工程正常开展,根据实际情况,我中心认真填报《房屋维修整治工程项目申报表》,编制该项目维修预算。申报房屋维修整治工程预算47.38万元,市财政局实际批复房屋维修整治工程预算47.38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根据房屋维修整治工程实际情况,认真填报《房屋维修整治工程专项经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编制房屋维修整治工程经费预算49万元,根据川瑞麒造价《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报告》(〔2021〕第45号)向市财政局申请房屋维修整治工程经费47.38万元。

2.资金使用。严格按照市财政局《关于下达广元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房屋维修整治工程预算的通知》(广财资〔202151号)及采购合同相关制度有序进行。该项目实际发生维修费用47.38万元,对12套住房进行了门窗更换、屋顶治漏、墙面处理、线路老化改造。该项资金将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支付,履行程序合法合规,与资金预算完全相符,全部资金都用于该项目支出,不会发生截留、挤占、挪用的现象。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本单位会计机构健全,财务人员岗位分工明确,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完善,会计核算准确,会计档案管理规范。资金管理流程科学。在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上,坚持专款专用,量入为出的原则,各项专用资金使用正确,并达到预期目的。严格按照要求,合理申报该项目资金计划,及时支付房屋维修整治工程专项经费。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按照房屋维修整治工程工作计划,切实推进资产专项工作经费管理。严格落实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关于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有住房规范管理有关事项的函》(广机事办理〔20211号)文件,对接收房屋进行安全隐患及时排查,请示市政府批准后对接收资产进行维修整治,盘活闲置国有资产,达到资产处置标准。

(二)项目管理情况。

我单位对12套需要维修房屋维修工程进行预算编制,并通过财政评审中心评审,审定该项目预算为53.25万元;四是通过市国资委官网于2021826日发布招投标代理公司比选公告,经过评审委员会评议,确定四川安鑫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为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实行采购,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经过评审委员会评议,最终确定四川峰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该项目第一成交人,合同签订金额47.38万元。

(三)项目监管情况。

2021930日与四川峰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维修维护施工承包合同,明确双方责任权力义务,强化施工质量,确保施工顺利进行,规范管理、强化监督。确保房屋维修工程施工质量与安全,中心确定专人对该工程进行全面管理。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一是完成了市财政局批复的12套约950.2㎡住房维修,共签订房屋维修承包合同1份等数量指标;二是20211120日完成竣工验收,验收合格率达到100%;三是该项目申报维修成本为47.38万元,单位面积维修成本约498.63/㎡。

(二)项目效益情况。

通过对12套住房进行维修,改善房屋居住环境,社会效益指标确保维修的房屋安全,安全事故发生率为0,盘活闲置国有资产资源,增加财政非税及税务收入,可持续影响指标房屋水电通畅率100%,延长房屋使用年达到3年以上,房屋租赁使用方及管理单位满意率达到98%

五、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房屋维修整治工程合同约定工期40天,实际工期为51天。工期延后11天。主要原因今年910月份下雨天数多,无法正常进行防水治漏处理。在验收过程中,司法局新楼2单元7楼屋顶由于长期漏水浸泡,在验收过程中存在屋顶墙面泛黄未干透,已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二)相关建议。

进一步压缩审批办理时限;6套住房已在西南联交所挂牌4套,其余2套正在办理过程中,加快处置进度,处置收益直缴财政专户。

附表

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

2021年度)

项目名称 房屋维修整治工程专项经费

主管单位 广元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实施单位 广元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预算

执行

情况

(万元) 预算数: 执行数:

其中:财政拨款 47.38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47.38万元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

目标

完成

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对市财政局、市司法局等6个单位12套住房进行门窗维修,防水治漏,电路电线老化改造等,盘活利用好闲置资产。

12套房屋资产安全,保障能进行资产处置。

年度

绩效

指标

完成

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维修房屋数 ≧12 12

竣工验收数 ≧12 12

签订房屋维修合同 1 1

移交房屋单位数 ≧6 6

质量指标 维修验收合格率 ≧98% 1

时效指标 维修完成时间 20211130日前 20211130日前

维修竣工验收时间 20211130日前 20211130日前

签订房屋维修施工合同及时率 100% 1

年度

绩效

指标

完成

情况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预算经费控制价编制 ≧1 ≧1

竣工结算审核 1 1

维修费用 ≦49万元 47.38万元

项目效果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房屋处置收益 ≦345万元 ≦345万元

社会效益

指标 盘活闲置资产 增加国家税务局、市财政收入 增加国家税务局、市财政收入

生态效益

指标 改善环境 房屋防水治漏、化粪池维修,改善环境 改善环境

可持续影响

指标 工作成效 12套维修房屋安全 维修房屋安全

满意度

指标 满意度指标 移交单位满意率 ≧98% ≧98%

房屋管理单位满意率 ≧98% ≧98%

2021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资产维修维护费项目)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为保障我中心管理的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正常租赁,安全高效运营,根据2021年工作开展情况,认真填报《2021年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编制资产维护维修费预算,市财政局批复我中心2021年资产维护维修费预算为14万元。2021年度该项目专用资金无预算调整情况。

(二)项目绩效目标。

一是对管理范围内的460余户租赁房屋及附属设施进行日常的维修维护,防水治漏,消防治理,电路电线老化改造等,发现房屋安全隐患及时处置,确保资产安全运营;二是对维修工程严格按照《建筑施工规范》执行,确保竣工验收合格率100%;三是对承租户做好行风和作风效能调查问卷,及时了解承租户对我中心行风和作风效能建设满意度,满意度达到98%以上;四是资产维修维护项目在20211231日前全部完成。该项目专用资金用于我中心管理范围内的经营性资产日常维修维护,申报目标切实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按照国家政策法规规定和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健全财务基础管理制度和约束机制,依法、有效地使用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在完成职能目标中合理分配人、财、物,使之达到较高的工作效率和水平。按照相关要求,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相关负责同志为成员的自评领导小组,开展了2021年度支出绩效评价自评工作。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根据2021年工作开展情况,认真填报《2021年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编制资产维护维修费预算,市财政局批复我中心2021年资产维护维修费预算为14万元。2021年度该项目专用资金无预算调整情况,市财政局当年该项目批复资金为14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根据2021年工作开展情况,认真填报《2021年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编制资产维护维修费预算14万元。市财政局批复资产维护维修费预算14万元,该专项资金到位率100%

2.资金使用。项目资金到位后,严格按照《租赁房屋维护维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全部资金均用于该项目支出,无截留、挤占、挪用的现象。受新冠肺炎疫情对资产维修维护施工的影响,我中心2021年实际维修使用该项资金21.15万元。因2020年部分资产在审批环节未维修,2021年正式维修,运用2020年财政返还金额。该项资金支付合法合规。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本项目会计机构健全,财务人员岗位分工明确,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完善,会计核算准确,会计档案管理规范。资金管理流程科学。在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上,坚持专款专用,量入为出的原则,各项专用资金使用正确,并达到预期目的。严格票据审核,每笔资金的支出都实行了统一申报项目资金计划,审批后按财务制度在财政金财网政府财政管理信息系统上审批支付。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严格按照《租赁房屋维护维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施工,对我单位统一管理的国有经营性资产进行了屋顶治漏和应急抢修。

(二)项目管理情况。

全天候面向租户公开资产维修服务电话,中心工作人员在接到报修电话后迅速回应,及时处理,确保租户安全正常经营。根据资产租户报修申请,资产科室实地勘察,符合维护维修规定的,提出维护维修拟办意见,由中介机构编制预算后填写《租赁房屋报修审批表》,上报审批,待上级部门批复后按程序选定施工单位。施工过程中资产管理科室督促施工单位按合同约定确保施工安全、文明施工和工程质量,严格执行工程项目施工管理规定。

(三)项目监管情况。

严格执行工程验收程序,对验收合格的项目,由中介机构编制竣工决算,经财政主管科室和中心审核后,作为结算付款依据。五是资产管理科室依据维修合同、竣工验收单、预决算资料及合法票据向财务科提出工程结算申请,经审签后向财政申请拨付工程款。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完成年初批复的项目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2021年对我中心管理的租赁房屋及附属设施进行维护维修,验收工程均按照《建筑施工规范》执行,竣工验收合格率100%。该项目提高了中心对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的管理水平。

(二)项目效益情况。

通过对481户承租户签订承租合同,租户满意度高达98%。我中心公开合同签订流程,规范管理,确保接收管理的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安全、高效、稳定正常租赁运行,促进资产保值增值,实现资产收益最大化,确保资产安全运营。

五、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我中心管理的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分布广,数量多,地域范围大,无应急抢险专用交通工具。二是资产维修工作由于资产租户的报修申请时间存在不确定性,维修资金可能存在跨年度使用的情况。三是资产多为临建设房屋,水电改造维修部分专业对口部门不予批准,不能实施维修。

(二)相关建议。

个别项目支出受约因素较多,有可能导致预算与实际执行存在一定的偏差,建议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绩效评价。

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

项目名称 资产维修维护费

主管单位 广元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实施单位 广元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预算

执行

情况

(万元) 预算数: 14万元 执行数: 14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14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14万元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

目标

完成

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按照《租赁房屋维护维修管理办法》严格界定维修范围和程序,坚持厉行节约原则,规范使用财政维修资金,严格施工管理及验收管理,确保管理范围内国有资产安全运行。

按照《租赁房屋维护维修管理办法》严格界定维修范围和程序,坚持厉行节约原则,规范使用财政维修资金,严格施工管理及验收管理,中心管理范围内国有资产安全运行。

年度

绩效

指标

完成

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承租户房屋及附属设备数量 ≥460 481

质量指标 资产维修验收合格率 100% 1

时效指标 房屋及其设备维修时间 20211231日前 44539

成本指标 维修房屋及附属设备成本 ≤14万元 14万元

社会效益

指标 国有资产保值率 ≧98% ≧98%

满意度

指标 满意度指标 承租户满意率 ≥98% ≥98%

2021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资产运行管理专项工作经费)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专用资金用于我中心管理范围内的经营性资产日常管理,根据2021年工作开展情况,编制资产运行管理专项工作经费项目经费预算。

(二)项目绩效目标。

为实现资产收益最大化,通过日常对资产的维护和管理,完善应急处置工作机制、添置设施设备、定期召开夏季、冬季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等方式、强化经营性资产监管,确保中心统一管理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的安全、高效、稳定正常租赁运行,促进资产保值增值。该项目专用资金用于我中心管理范围内的经营性资产日常管理,申报目标切实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按照国家政策法规规定和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健全财务基础管理制度和约束机制,依法、有效地使用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在完成职能目标中合理分配人、财、物,使之达到较高的工作效率和水平。按照相关要求,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相关负责同志为成员的自评领导小组,开展了2021年度支出绩效评价自评工作。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根据2021年工作开展情况,认真填报《2021年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编制资产运行管理专项工作经费项目经费预算。市财政局批复该项目经费预算26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时到位。根据2021年工作开展情况,认真填报《2021年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编制资产运行管理专项工作经费项目经费预算。市财政局批复该项目经费预算26万元,该项目资金全部到位。

2.资金使用。资产运行管理专项工作经费到位后,我单位严格按照《关于加强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统一经营管理的通知》(广委办〔2010207号)、关于印发《广元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广府办发〔201423号)文件精神,通过该项目资金的使用,确保资产安全和承租户正常经营,2021年度合同签订481户承租户,保障接收管理的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安全、高效、稳定正常租赁运行。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本项目会计机构健全,财务人员岗位分工明确,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完善,会计核算准确,会计档案管理规范。资金管理流程科学。在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上,坚持专款专用,量入为出的原则,各项专用资金使用正确,并达到预期目的。严格票据审核,每笔资金的支出都实行了统一申报项目资金计划,审批后按财务制度在财政金财网政府财政管理信息系统审批支付。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2021年,按照年初工作计划,切实推进资产运行管理专项工作经费管理。一是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广元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管理办法》文件精神。通过与租户签订安全运营协议,明确资产管理和租赁经营双方的权责关系,落实安全责任,完善应急处置工作机制,添置设施设备,及时处理报修电话,确保租户安全正常经营。

(二)项目管理情况。

专人负责,责任到人。针对我单位管理的经营性资产分布广的特点,采取片区分科室管理,实行片区负责人制。各片区专人责任落实制度,统筹协调资产管理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避免出现多头管理或者管理缺位的现象。强化服务,化解难题。我单位及时主动与承租户沟通,研究重点解决需要维修的资产,同时对承租户积极进行解释说明,争取承租户最大限度的理解和支持,真正把好事办好。

(三)项目监管情况。

规范管理、强化监督。为保障项目资金使用合理规范,我单位成立内部控制领导小组,对单位项目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我单位与承租户签订承租合同481户,在20211231日前对统一管理国有经营性资产管理到位率100%,本年度共使用资产运行管理经费26.3万元,其中0.3万元资金为2020年财政返还额度,通过对该项目的实施提高了单位统一管理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管理水平。

(二)项目效益情况。

我单位公开合同签订流程,规范管理,公开、公平、公正、保障接收管理的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安全、高效、稳定正常租赁运行,促进资产保值增值,实现资产收益最大化,必须确保资产安全运营。承租户满意率高达98%

五、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我单位统一管理的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分布广,地域范围大,无监督检查租户专用交通工具。

(二)相关建议

加大监督力度,健全监督制度,保障租户安全生产。

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

项目名称 资产运行管理专项工作经费

主管单位 广元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实施单位 广元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预算

执行

情况

(万元) 预算数: 执行数:

其中:财政拨款 26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26万元

其他资金 26万元 其他资金 26万元

年度

目标

完成

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强化经营性资产监管,确保中心代管资产的安全、高效、稳定正常租赁运行,促进资产保值增值。

我中心完成经营性资产监管,中心代管资产的安全、高效、稳定正常租赁运行,促进资产保值增值。

年度

绩效

指标

完成

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2021年度合同签订数量 ≥460 481

质量指标 资产运行管理到位率 100% 100%

时效指标 资产运行管理完成时间 20211231日前 20211231日前

成本指标 资产运行管理成本 ≤26万元 26万元

项目完成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国有资产保值率 ≧98% ≧98%

可持续影响

指标 租赁合同签订年限 ≤3 ≤3

满意度

指标 满意度指标 承租户满意率 ≥98% ≥98%

2021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应交税款项目)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我单位负责管理市直机关经营性国有资产收益的收取、解缴履行授权管理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按照税法要求,经营性国有资产收益依法缴纳税金。我单位认真填报《2021年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编制应交税费费预算,为保障单位信誉,市财政局批复2021年应交税款项目经费311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1.我中心接收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营类资产承租给租户共计签订合同460余户。形成资产出租收益,按时按质缴纳相关税费。其中包括经营类资产收益所产生的增值税、房产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地方教育附加税等税种。

2.我单位应交税费项目以财政非税收入实缴金额为基数核算税金,力争每月15日前及时足额交纳,坚持做到精准入库,缴纳税金到位率100%

3.缴纳应交税费是依据每月收缴财政非税,根据非税收入来确定应交税费,确保该项目资金合理、精确使用,税务部门针对我单位交税满意率达98%。根据财政下达目标我单位2021年预计非税收入达到1200万元。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该项目专用资金用于我中心管理范围内的经营性资产收益,缴纳相关税费,申报税费目标切实合理可行。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根据2021年工作安排,与承租户签订合同481户,全额完成直缴市财政非税专户1200万目标任务,我单位精确预算编制应交税费项目经费,市财政局拨付该项目资金已全部到位。

2.资金使用。应交税款项目经费的使用,严格按照税法规定,以每月非税收入为基础及时缴纳相关税费。专项资金专项用,该项目资金支出规范且有效,与编制预算相符。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本单位会计机构健全,财务人员岗位分工明确,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完善,会计核算准确,会计档案管理规范。资金管理流程科学。在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上,坚持专款专用,量入为出的原则,各项专用资金使用正确,并达到预期目的。严格按照每月非税收入,合理申报该项目资金计划,及时缴纳税款。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我单位严格按照税法相关规定,及时缴纳期间税费,确保经营性国有资产增值保值。严格实行三服务、四公开、五目标管理模式,保障资产增值、财政增收。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完成了年初批复的项目数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社会效益。2021年度,通过实施该项目,我单位完成直缴财政非税收入1200万元目标任务,并超出目标任务105.95万元,缴纳税款到位率为100%,保障我单位能及时缴纳应交税款。

(二)项目效益情况。

我单位今年完成签订合同481户,超额完成市财政局下达非税任务,税务部门针对我单位缴纳满意率达98%以上。

四、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1.部分单位经营性资产应交未交。因经营性资产的移交管理触及一些单位的既得利益,个别单位未按要求移交经营性资产或将临街门面房改为办公用房,一些单位灾后重建新形成的经营性资产未按规定移交。

2.租金收益呈下滑趋势。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加之经济持续下行、微商电商对实体店的冲击等影响,资产租户经营困难加剧,租金解缴难度增大,出现个别退租现象,资产收益呈下滑趋势。

(二)相关建议。

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

项目名称 应交税款

主管单位 广元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实施单位 广元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预算

执行

情况

(万元) 预算数: 311万元 执行数: 400.19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311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400.19万元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

目标

完成

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以财政非税收入实缴金额为基数核算税金,力争按月及时足额交纳,坚持做到精准入库。

以财政非税收入实缴金额为基数核算税金,按月及时足额交纳,坚持做到精准入库。

年度

绩效

指标

完成

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合同签订数量 ≥460 481

质量指标 交纳税金到位率 100% 1

时效指标 税金交纳完成时间 每月15日前 每月15日前

成本指标 缴纳税金 ≥311 400.19万元

项目效果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资产收益 ≧1200万元 1305.95万元

满意度

指标 满意度指标 税务部门满意率 ≥98% ≥98%

2021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新冠疫情退还多缴租金)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按照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疫情期间租金减免政策的通知》(广国资委〔202113号),我中心严格执行文件要求,及时返还租户减免租金。认真填报《2021年预算新冠疫情退还多缴租金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编制新冠疫情退还多缴租金项目经费预算。市财政局批复该项目经费预算89.76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1.我中心接收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营类资产承租给租户返还租金共计465余户。按照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疫情期间租金减免政策的通知》(广国资委〔202113号),我中心严格执行文件要求,及时返还租户减免租金。

2.我单位按照实际承租户收取租金情况为基数核算应退还租金,2021531日前精准退还租户租金。

3.因新冠肺炎疫情原因与电子商务平台冲击,我单位经营性房屋出租出现下滑趋势,按照文件精神及时返还承租户租金,有助于我中心管理的经营性资产保值增值,稳定资产出租率,我中心管理的经营性资产出租率达90%。承租户对返还租金满意率达98%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该项目专用资金用于因新冠疫情退还承租户租金,申报目标切实合理可行。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时到位。根据2021年工作开展情况,编制新冠疫情退还多缴租金项目经费预算。市财政局批复该项目经费预算89.76万元,该项目资金全部到位。

2.资金使用。疫情退还多缴租金项目经费到位后,我单位严格按照《关于贯彻落实疫情期间租金减免政策的通知》(广国资委〔202113号)文件精神,通过该项目资金的使用,确保资产安全和承租户正常经营,退还465户承租户租金,保障接收管理的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安全、高效、稳定正常租赁运行。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本项目会计机构健全,财务人员岗位分工明确,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完善,会计核算准确,会计档案管理规范。资金管理流程科学。在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上,坚持专款专用,量入为出的原则,各项专用资金使用正确,并达到预期目的。严格票据审核,每笔资金的支出都实行了统一申报项目资金计划,审批后按财务制度在财政金财网政府财政管理信息系统审批支付。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我单位高度重视新冠疫情退租金,严格落实《关于贯彻落实疫情期间租金减免政策的通知》(广国资委〔202113号)文件精神。通过与租户签订安全运营协议,明确资产管理和租赁经营双方的权责关系,落实安全责任,确保租户安全正常经营。二是专人负责,责任到人。针对我单位管理的经营性资产分布广的特点,采取片区分科室管理,实行片区负责人制。各片区专人责任落实制度,统筹各片区承租户退租情况。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我单位退租金共计465户,在2021531日前对统一退还因新冠疫情需要退还的租金,新冠疫情退还租金共计89.76万元。

(二)项目效益情况。

我单位公开合同签订流程,规范管理,公开、公平、公正、保障接收管理的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安全、高效、稳定正常租赁运行,促进资产保值增值,实现资产收益最大化,必须确保资产安全运营。通过退还新冠疫情减免租金,我单位管理的经营性资产租赁率高达90%,承租户稳定承租率达90%,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贯彻落实疫情期间租金减免政策的通知》(广国资委〔202113号)文件精神,新冠疫情租金减免政策执行率100%,承租户满意率高达98%

四、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加之经济持续下行、微商电商对实体店的冲击等影响,资产租户经营困难加剧,租金解缴难度增大,出现个别退租现象,资产收益呈下滑趋势。

(二)相关建议。

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

项目名称 新冠疫情退还多缴租金

主管单位 广元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实施单位 广元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预算

执行

情况

(万元) 预算数: 执行数: 89.76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其中:财政拨款 89.76万元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

目标

完成

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按照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疫情期间租金减免政策的通知》(广国资委〔202113号),我中心严格执行文件要求,及时返还租户减免租金。 按照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疫情期间租金减免政策的通知》(广国资委〔202113号),我中心严格执行文件要求,及时返还租户减免租金。

年度

绩效

指标

完成

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返还租金户数 ≧465 465

返还租户租金次数 1 1

质量指标 返还租金返还率 ≥98% 1

返还租金及时率 ≥98% 1

时效指标 返还租金及时性 ≤1 ≤1

返还租金时间 20215月前 20215月前

成本指标 返还租金额 ≤89.76万元 89.76万元

年度

绩效

指标

完成

情况 项目效果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资产租赁率 ≧90% ≧90%

代管资产保值率 ≧98% ≧98%

社会效益

指标 承租户稳定承租率 ≧90% ≧90%

新冠疫情租金减免政策执行率 100% 1

生态效益

指标 改善环境 改善承租户经营环境 改善承租户经营环境

可持续影响

指标 资产租赁率 ≧90% ≧90%

满意度

指标 满意度指标 承租户满意率 ≧98% ≧98%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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