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广元市国资委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机构:市国资委 发布时间: 2020-07-03 09:21 字体: [ ]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市国资委职能简介

根据《中共广元市委办公室、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广委办函[2019] 49号)文件精神和《中共广元市委、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元市机构改革方案〉和<广元市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广委发[2019]2号)规定,广元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市国资委)是广元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县级。市国资委主要职责是:

1、根据市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市属企业的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2、研究拟订国有资产管理的办法和制度规定,依法对县区国有资产管理进行指导。

3、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工作,参与拟订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4、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重组和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5、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6、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执行方案;监缴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和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收益。

7、负责对国有企业及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实行监督管理,承担产权界定、清产核资、资产评估、资产处置等项工作,确保资产运行安全、完整,提高使用效能。

8、协调中央、省和外地在广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中与地方相关的事宜。

9、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市国资委2020年重点工作

2020年,我委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和做大做强做优国有企业的目标,调整优化重组国有企业战略布局,着力加大国有企业监管方式、经营模式和混合所有制等重点领域改革的力度,不断放大国有资本功能,切实加快国有企业转型升级步伐,全面提升国有企业发展水平和竞争力。

1.调整优化国有资本布局。一是实施国企战略重组。按照市委市政府审批同意后的《市属国有企业整合重组总体方案》,加快产业相近、主业相同的一级企业进行合并重组,着力形成契合市委市政府发展定位、充分体现功能、企业错位发展的国有资本布局。二是以专业化为导向实施纵向整合。推进市属国企“压层级、提质量、控风险”,推动市属国企对内部资源和下属企业进行整合,实现瘦身健体、提质增效。三是充分发挥国有资本的引导和杠杆作用。加快组建教育集团、医疗集团,大力发展教育、医疗产业。支持市属国有企业投资培育高端铝材、军民融合等前瞻性战略性产业和加快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污染土壤修复治理等新业态布局。

2.充分发挥国有资本放大功能。一是加大闲置资产的开发利用。加大市属国企对“闲置”和未开发利用国有资产的利用力度,采取市场化运作、专业化运营的方式盘活,实现价值最大化。二是推动政府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分类妥处平台公司存量政府性债务,积极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主体信用等级,增强市场化融资能力。赋予平台公司国有资本运营公司职能,支持其以财务性持股为主,将国有资本投向具有增值潜力的行业、企业和项目,提升资本收益率。三是大力实施“引进来,走出去”战略。围绕重点产业、重点领域、重点区域和重点项目,通过成立合资公司、交叉持股、战略重组等方式加强央企、省企、外地国企以及社会资本合作,深化股权多元化改革和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切实发挥国有资本的吸附效应。大力推动同圣产投公司引进大型投资机构或行业领军企业作为战略股东,发起组建中国东西部协作产业投资基金。指导三江建投公司与四川龙申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开展股权合作,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壮大主营业务。

3.加强政府性投入和民生保障。一是加大政府投资项目融资保障力度。不断提高市属企业特别是平台公司融资总量和质量,采取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项目贷款、流动资金贷款、平台转贷及信托贷款等多渠道、宽领域的融资方式,持续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资金保障。二是加大重点产业、重点项目投入力度。围绕全市“6+2”新型工业和“6+7”特色农业产业为重点的产业发展方向,加大绿色铝产业全产业链和绿色家居产业投入。加快推进三江新区EPC项目、081产业新城配套基础设施、广元港张家坝作业区等续建项目建设,并积极推动黑石坡森林公园配套项目、上西物流园区二期等项目开工建设。同时,加快启动“十四五”国有企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三是加大民生服务保障力度。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城市配套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加大城市供水设施和管网建设力度,确保供水安全。积极优化公交路线,不断提升市民出行满意度。加大市属企业投身脱贫攻坚力度,确保帮扶村与全国一道同步小康。

4.着力优化国资监管服务。一是加快职能转变。全面落实《市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实施方案》,推进国资监管由“管资产”向“管资本”转变,采取负面清单等方式,充分授权企业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让国有企业在激烈的市场中放开手脚、游刃有余。二是建立健全监管制度体系。加快制定《市属国有企业违规经营责任追究试行办法》,对企业违规经营行为进行依法依规、分层分类问责。同时,出台《广元市属国有企业阳光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严格规范企业采购行为。三是结合放管服打造服务型机关。按照转职能要求并结合放管服的原则,精简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实行限时办结制度。

5.聚焦党建引领国资国企改革发展。一是强化党对国有企业领导。结合市属企业整合重组,选优配强市属企业领导班子。按照公司股权纽带关系理顺国有企业党组织管理体系,建立“市国资委党委-市管企业-市属二级及以下企业党组织”党组织关系管理链条。理顺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体制。二是夯实基层党建基础。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确保“双提融合”达标支部覆盖率达到100%。三是培养改革发展“领头雁”。加快市属企业人才六条措施落实,围绕企业家、经营管理人才、技术技能人才3个层次,引进、选拔和培育具有较强经营管理能力和专业技术技能的优秀人才。四是加强董事会建设。制定出台《关于开展落实市属企业董事会职权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外部董事队伍建设,健全和完善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五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切实抓好“纪律监察建议书”落实后半篇文章,加快研究制定混合所有制、境外投资合作等风险防控制度机制,堵住漏洞,巩固整改成果。同时,要进一步层层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常态化开展法纪教育。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市国资委部门预算包括:委本级预算、委属事业单位预算。

纳入市国资委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广元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本级

2.广元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133.72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1133.72万元;支出包括: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981.5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9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8.6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0.61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广元市国资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33.72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1082.66万元增加51.06万元,增长 4.72%,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新进人员,增加了人员支出预算130.33万元,增长23.99%。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981.57万元, 占86.5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93万元, 占5.55%;卫生健康支出28.61万元, 占2.52%;住房保障支出60.61万元, 占5.3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广元市国资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33.72万元,基本支出809.6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26万元,项目支出共计323.81万元,主要用于驻派纪检组工作经费、 OA系统建设、网站及技术服务项目、 办公设备购买、“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 资产维修维护、资产运行管理、招商引资、企业财务预决算、工资清算审计、财务监督培训及国资监管相关工作。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1.部门基本支出预算809.91万元,主要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人员支出673.8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20.44万元、津贴补贴89.33万元、奖金149.33万元、绩效工资61.2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0.63万元、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8.42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3.57万元、住房公积金60.6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0.26万元。

(2)日常公用支出136.0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1.6万元、印刷费3万元、咨询费0.5万元、水费2.5万元、电费5万元、邮电费10.5万元、物业管理费5.55万元、差旅费9.14万元、维修(护)费3万元、会议费3万元、培训费3.59万元、公务接待费1.12万元、劳务费2.8万元、工会经费4.55万元、福利费6.6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1.97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21.58万元。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广元市国资委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11.12万元。2020年无因公出国(境)计划;公务接待费预算1.12万元,较2019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1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万元,运行维护费10万元),较2019年预算下降3.2%,主要原因是继续本着厉行节约原则,严格控制三公经费。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国资委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国资委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预算73.5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1.6万元、印刷费3万元、水费2.5万元、电费5万元、邮电费10.5万元、物业管理费5.55万元、差旅费9.14万元、维修(护)费3万元、会议费3万元、培训费3.59万元、福利费6.6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13.1万元,其中: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信息系统集成实施服务3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万元,派驻市国资委纪检组办公设备购置费5万元;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固定资产购置4.1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广元市国资委2020年无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广元市国资委2020年绩效目标设置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0个,涉及预算323.8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23.81万元。详情见2020年部门支出绩效目标批复。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上级部门补助收入和存款利息收入。

3. 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反映国资监管方面的支出,其中:

(1)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国有资产监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国有资产监管(款)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国有资产监管(款) 其他国有资产监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国有资产监管方面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支出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支出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6.住房保障(类)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其中:

(1)住房保障(类)支出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住房保障(类)支出住房改革(款)购房补贴(项)支出指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20年部门预算附表/gzw/uploadfile/file/20210607/20210607175879857985.xls

2020年市国资委绩效目标(批复表)/gzw/uploadfile/file/20210524/20210524111269906990.xls

2020年市国资中心绩效目标表(批复表)/gzw/uploadfile/file/20210524/20210524111356545654.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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