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与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根据省委、省政府批准的《广元市市、县(区)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川委厅〔2005〕40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广元市市、县区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意见》(广委发〔2005〕18号)文件精神,广元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市政府直属正县级事业单位。市政府授权市国资委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实行管资产与管人、管事相结合。市国资委的监管范围是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和非经营性国有资产。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主要经济指标稳步向上,国有经济运行实现新发展。保值增值方面:截至10月底,全市国有企业资产总额512.63亿元,同比增加88.74亿元,增长20.94% ;所有者权益总额218.23亿元,同比增加32.12亿元,增长17.26% 。其中:市属国有企业资产总额276.42亿元,同比增长14.79% ;所有者权益总额97.27亿元,同比增长11.11% 。企业运行方面:截至12月底,全市国有企业实现营业收入28.90亿元,实现利税总额1.89亿元。其中市属国有企业实现营业收入22.9亿元,超目标值的14.5%;实现利税总额2.05亿元,超目标值的36.67%;实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959万元,为全市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担保、小额贷款、创业投资服务18亿元。支持发展方面:2017年,市属国有企业不断拓宽融资渠道,通过银行承兑汇票担保、融资租赁、私募债、中票短融等新型融资方式融资35.5亿元,保障了全市重点项目建设和企业经营的资金需求。
2、2017年市本级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各项目标任务超额完成。一是规范企业投资行为。突出项目精细化管理,出台《广元市市属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建立企业项目工作台帐,实行委领导、责任科室挂联重点项目工作制度,推行周督办、月通报、季度排位推进机制,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项目投资管理,有效防范投资风险。二是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市民关心的白龙水厂一期工程已完成投资1亿元,供水管网建设全面启动。滨河南路香颂湾修建备用应急水源建设已完成10口应急机井修建,年内有望建成投入使用,将有效提升我市应对供水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081产业新城、凤凰山棚户区安置房建设等其他重点项目按时间节点顺利推进,形象进度较好。三是抓好招商引资工作。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和重点产业布局调整要求,与省能投集团、省交投集团、川发展等多家大型企业进行股权合作、产业合作,培育引进项目。广元首家公用型保税仓库落户广运现代物流中心,并与成都自贸区众友东方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积极与农发行、国开行等金融系统对接,引导产业基金投资方向,巩固金融企业对项目建设的资金支持力度。同时与全市各部门协同推进黑石坡森林公园改造、三江新区规划、康养小镇等项目建设。
二、部门概况
市国资委属财政一级预算全额拨款的正县级参公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共设事业编制28(其中参公编制 26个,工勤编制2个),年末实有工作人员27人;下辖广元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事业单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2017年末事业编制25人,在职人员25人。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市国资委全年收入合计1,718.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51.55万元,占84.45%;年初结转和结余267.37万元,占15.55%。
2017年市国资委全年支出合计13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53.5万元,占69.75%;项目支出413.5万元,占30.2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718.92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增加252万元,增长17.18%。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6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18.52万元,增长9.4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6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0.79万元,占5.91%;医疗卫生支出30.64万元,占2.24%;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188.22万元,占86.92%;住房保障支出67.35万元,占4.9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80.79万元,完成预算100%。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6.24万元,完成预算10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4.40万元,完成预算100%。
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国有资产监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774.72万元,完成预算88.6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职工目标奖、其他交通费、办公费等未及时拨付导致年末结余和结转137.95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国有资产监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277.26万元,完成预算66.0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经营性资产应缴税金未支付,二是资产维修项目、资产公开交易项目、资产公开比选项目、固定资产购置等项目未结项,三是三江新区前期建设经费未拨付导致年末结余和结转212.5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国有资产监管(款)其他国有资产监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36.24万元,完成预算100%。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59.35万元,完成预算97.5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因人员划转和退休导致年末结余和结转1.4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支出决算为8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53.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70.2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83.2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 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1.46万元,完成预算53.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0.33万元,完成预算71.2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3万元,完成预算16.62%。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我委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压缩开支,开源节流;二是部分须对公直接支付的费用未实现支付。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0.33万元,占90.1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13万元,占9.8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1.66万元,下降10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3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截至2017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2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0.33万元。主要用于领导公务出差、文件取送、突发事件应急、扶贫帮扶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3.64万元,下降26.06%。主要原因是严格公务用车程序,规范公务用车行为,降低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13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6批次,99人,共计支出1.13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带领贫困村民外出考察、外地客人来广考察学习、业务交流、业务洽谈、招商引资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4.78万元,下降80.88%。主要原因一是我委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压缩开支,开源节流;二是部分须对公直接支付的接待费用未实现支付。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市国资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7.96万元,比2016年减少143.32万元,下降50.95%。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市国资委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9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99万元。主要用于日常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市国资委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13个,涉及财政资金625.99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9分,存在问题:一是:预算执行过程中存在预算资金调整现象,二是财政政策执行过程中公务卡管理使用有待规范。
2017年部门支出绩效评价自评得分表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预 算 编 制 |
报送时间 |
报送时效 |
2 |
2 |
编制质量 |
预算编制准确 |
3 |
3 |
|
绩效目标 |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
2 |
2 |
|
项目绩效目标 |
3 |
3 |
||
预 算 执 行 |
执行进度 |
部门预算执行进度 |
2 |
2 |
预算调整 |
预算执行可行性 |
2 |
1.5 |
|
行政成本 |
三公经费 |
3 |
3 |
|
决算 |
部门决算编制和审查 |
3 |
3 |
|
综 合 管 理 |
非税收入 执收情况 |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 |
1 |
1 |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 |
2 |
2 |
||
政府采购 |
政府采购实施计划编制 |
2 |
2 |
|
政府采购实施计划执行 |
2 |
2 |
||
资产管理 |
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情况 |
1 |
1 |
|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开展情况 |
1 |
1 |
||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表上报情况 |
1 |
1 |
||
内部制度管理 |
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完整 |
3 |
3 |
|
信息公开 |
预算公开 |
1 |
1 |
|
决算公开 |
1 |
1 |
||
绩效信息公开 |
1 |
1 |
||
绩效评价 |
评价开展情况 |
3 |
3 |
|
评价结果报告 |
2 |
2 |
||
财政政策执行 |
公务卡改革 |
1 |
0.5 |
|
预算执行动态监控 |
2 |
2 |
||
授权支付退票 |
2 |
2 |
||
财评纪律执行 |
审计检查 |
2 |
2 |
|
存在问题是否整改到位 |
2 |
2 |
||
整体效益 |
部门整体绩效 |
年度考核 |
20 |
20 |
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
30 |
30 |
||
合 计 |
100 |
99 |
3.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本部门无下属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应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6.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国有资产监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国有资产监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国有资产监管(款)其他国有资产监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国有资产监管方面的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广元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7年决算公开报表
广元市国资委
2018年9月6日
办公地址:广元市利州区万源新区胤国路377号国投大厦24楼
联系电话:0839-3320115
主办单位:广元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Copyright(C)2011-2021 gzw.cngy.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ICP备案号:蜀ICP备08104398号-1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000026 川公网安备 510800020002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