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2021年财政拨款单位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七、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及变化情况的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名词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市国资委职能简介
根据《中共广元市委办公室、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广委办函〔2019〕 49号)文件精神和《中共广元市委、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元市机构改革方案〉和<广元市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广委发〔2019〕2号)规定,广元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市国资委)是广元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县级。市国资委主要职责是:
1.根据市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市属企业的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2.研究拟订国有资产管理的办法和制度规定,依法对县区国有资产管理进行指导。
3.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工作,参与拟订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4.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重组和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5.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6.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执行方案;监缴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和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收益。
7.负责对国有企业及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实行监督管理,承担产权界定、清产核资、资产评估、资产处置等工作,确保资产运行安全、完整,提高使用效能。
8.协调中央、省和外地在广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中与地方相关的事宜。
9.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市国资委2021年重点工作
1.聚焦党建引领国资国企改革发展。一是巩固深化党的政治建设。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永恒主题。认真总结成果,建立常态化机制。建立"第一议题"制度,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作为党委第一议题,第一时间组织学习,坚决抓好贯彻落实。二是切实加强企业基层党组织建设。以"双提融合"党建三年行动计划为抓手,把党的建设融入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全过程各方面,将党的领导与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相统一。健全"述评考用"有效贯通的工作机制,强化结果运用,形成党委书记抓、有关方面一起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积极适应国有企业产权关系、组织架构、管理模式等发展变化,动态调整基层党组织设置、推动全覆盖,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组织力凝聚力战斗力。三是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持落实国资国企系统监督协同会商机制,加大监管力度。坚持"零容忍",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违法问题,为国有企业改革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2.着力深化国企改革攻坚。一是加快推动重组整合。《市属企业重组整合总体方案》目前已报相关部门审批,旨在推动产业相近、行业相关、主业相同的企业进行横向合并与纵向整合,充分发挥协同效应,提升专业化运营能力,做强做大一批产业集团,着力形成契合市委市政府战略部署、充分体现功能、企业错位发展的国有资本布局。二是加快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加大债券发行等融资力度,积极防范化解市投资集团等平台公司债务违约风险。逐步探索将平台公司改组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支持其以财务性持股为主,将国有资本投向具有增值潜力的行业、企业和项目,提升资本收益率。三是稳步推进混合所有制经济和产权多元化改革。通过控股、参股、合作等形式,加强与社会资本的合作,加大混合所有制改革力度,促进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更好地适应市场经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实现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3.推动市属企业高质量发展。一是突出发展实体经济。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战略部署,加大国有资本向生态康养、建筑建材、交通物流、特色农产业等产业布局,做强做精主业。推动市属国有企业投资培育高端铝材、军民融合等前瞻性战略性产业和加快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污染土壤修复治理等新业态布局。二是深入推进开放合作。大力实施"引进来,走出去"战略,面向浙广、西广、成广合作为重点的区域性招商,加强交流合作,积极承接产业转移和配套产业发展。鼓励市属国有企业不断走出去,大力支持市属国有企业积极通过多种方式向外扩张,为培育区域性产业龙头企业和大企业大集团夯实基础。三是加大闲置资产的开发利用。加大市属国企对"闲置"和未开发利用国有资产的利用力度,采取市场化运作、专业化运营的方式盘活,实现价值最大化。
4.加强政府性投入和民生保障。一是加大政府投资项目融资保障力度。不断提高市属企业特别是平台公司融资总量和质量,采取公司债券、中期票据、项目贷款、流动资金贷款、平台转贷及信托贷款等多渠道、宽领域的融资方式,持续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资金保障。二是加快重点项目建设。川陕甘国际农产品批发中心项目一期竣工,并有序承接南河农产品市场商户搬迁并实现入驻营业,二期部分建筑已完成主体工程施工。白龙水厂一期工程及配套管网项目正式运营并实现向主城区联网供水。加快推进三江新区EPC项目、黑石坡森林康养旅游度假区项目等一批重点打捆项目,广元大华1939民族工业遗址文创园、广元市栖凤湖旅游区一期等一批项目开工建设。三是加大民生服务保障力度。协助完成云栈园、黑石坡、081电子集团棚户区年度目标任务。完成供水专项规划、北二环加压站竣工投入使用。积极优化公交路线,不断提升市民出行满意度。加大市属企业投身脱贫攻坚力度,确保帮扶村与全国一道同步小康。
5.不断优化国资监管服务。一是积极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国资委、省国资委关于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推动形成国资监管一盘棋工作部署,力争明年初步建立与国务院国资委、省国资委对接的在线监管平台,确保国资系统机构职能上下贯通、法规制度上下一致、行权履职规范统一、改革发展统筹有序、党的领导坚强有力、系统合力明显增强。二是加快职能转变。全面落实《市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实施方案》,推进国资监管由"管资产"向"管资本"转变,采取负面清单等方式,充分授权企业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让国有企业在激烈的市场中放开手脚、游刃有余。三是全面提升监管效能。突出监管重点,聚焦企业重要业务、改革重点领域、运营关键环节,强化对投资、产权等重点事项的监督。进一步整合出资人监督、纪检监察监督、审计监督、监事会监督、委派财务总监监督力量,建立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强化追究的工作机制。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市国资委单位预算为委本级预算。
三、2021年财政拨款单位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单位预算收入总数596.83万元,较2020年预算收入总数538.95万元增长10.74%,变动的原因是人员增加;2021年单位预算支出总数596.83万元,较2020年预算支出总数538.95万元增长10.74%,变动的原因是人员增加。
基本支出预算542.45万元,其中:人员支出441.25万元,公用支出101.2万元。
专项项目预算54.38万元(明细项目见附表)。
政府采购预算4万元,其中:购买多功能一体机4.00万元。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96.83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594.4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36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1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0.91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490.4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3.26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594.47万元,比2020年财政预算数538.95万元增加55.52万元,增长10.3%,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增加了人员支出预算44.35万元,增长11.17%;增加了日常公用支出预算9.17万元,增长9.96%;增加了项目支出预算4.36万元,增长8.72%。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19万元,占7.1%;卫生健康支出20.91万元,占3.51%;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488.11万元,占82.11%;住房保障支出43.26万元,占7.2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预算数为 0.38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0.1 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0.1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预算数为 41.81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3.94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数增加、工资基数增加,工资福利支出增加。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预算数为20.91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3.16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数增加、工资基数增加,职业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增加。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社会保障缴费。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预算数为43.26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6.04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数增加、工资基数增加,住房公积金支出增加。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
5.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国有资产监管(款)行政运行(项)预算数为487.36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15.75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6.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国有资产监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预算数为0.75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10.69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主要用于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1 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42.4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 441.2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101.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 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公务接待费。2021 年预算安排0.86万元,较 2020年无变化,主要原因是继续本着厉行节约原则,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广元市国资委核定车编1辆,目前实际车辆保有量为1辆。2021年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6万元,较 2020年预算10万元减少4万元,下降40%, 变动的主要原因是继续本着厉行节约原则,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2021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1年财政拨款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6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的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七、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及变化情况的说明
广元市国资委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2021年本单位未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三公"经费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国资委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广元市国资委2021年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101.2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2021 年,广元市国资委共有车辆 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三)部门政府采购预算4万元,其中:购买多功能一体机4.00万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广元市国资委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涉及预算54.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 54.38万元。
十、名词解释
(一)收入类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3.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上级部门补助收入和存款利息收入。
4.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功能科目名词解释
1.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国有资产监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国有资产监管(款)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支出类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特殊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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