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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3年10月7日
1.根据市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市属企业的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2.研究拟订国有资产管理的办法和制度规定,依法对县区国有资产管理进行指导。
3.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工作,参与拟订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4.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重组和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5.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6.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执行方案;监缴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和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收益。
7.负责对国有企业及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实行监督管理,承担产权界定、清产核资、资产评估、资产处置等项工作,确保资产运行安全,提高使用效能。
8.协调中央、省和外地在广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中与地方相关的事宜。
9.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市国资委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纳入市国资委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2. 广元市国资国企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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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2022年本年收入合计37710.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066.16万元,占10.7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3644.29万元,占89.21%;其他收入0.03万元,占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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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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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40.3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50%。与2021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709.33万元,增长42.31%。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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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40.3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00万元,占49.5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8.27万元,占2.68%;卫生健康支出35.48万元,占0.88%;城乡社区支出500万元,占12.37%;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314.63万元,占32.54%;住房保障支出81.96万元,占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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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4040.33万元,完成预算99.09%。其中: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000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引进人才费用(项): 支出决算为17.8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66.22万元,完成预算76.6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养老保险于2023年初完成缴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7.35万元,完成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6.90万元,完成预算100%。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0.62万元,完成预算100%。
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4.86万元,完成预算100%。
8.城乡社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00万元,完成预算100%。
9.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国有资产监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553.40万元,完成预算100%。
1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国有资产监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107.99万元,完成预算96.9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 “过紧日子”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好压减一般性支出的精神。
11.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国有资产监管(款)其他国有资产监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653.23万元,完成预算97.9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 “过紧日子”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好压减一般性支出的精神。
12.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81.96万元,完成预算100%。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50.6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24.0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26.6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96万元,完成预算56.09%,较上年增加0.89万元,增长28.9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始终不折不扣落实国省市压减一般性支出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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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年初未安排预算,较2021年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76万元,完成预算62.6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增加0.94万元,增长33.33%。主要原因是车辆运行维修费增多。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越野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76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活动中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2万元,完成预算18.6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减少0.05万元,下降20%。主要原因是为严格落实相关政策,压减支出,减少不必要开支。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2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15人(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2万元,具体内容包括:(1)接待剑阁县普安镇白虎村村委会开展党支部结对共建相关事宜接待费用0.1万元;(2)接待苍溪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工作交流学习接待费0.1万元。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439.05万元。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2022年,广元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4.75万元,比2021年增加6.44万元,增长8.22%。主要原因是重点工作增加。
2022年,广元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3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33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多功能一体机、文件柜等。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3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3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广元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共有车辆1辆,其中:其他用车1辆,主要是用于单位日常出行。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2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办公设备购买项目等31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31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对14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广元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等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广元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为96.33分,绩效自评综述:项目绩效评价选用的指标主要包括预算执行情况、财务管理状况、时效、成本以及社会效益等,采取单位绩效评价自评方式。项目按照绩效目标的实施内容及工作要求实施完毕,执行情况较好,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
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等。
3.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4.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6.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和旅游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引进人才费用(项):反映用于引进外国专家补助、引智成果推广等方面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4.城乡社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反映从国有土地收益基金中安排用于收购储备土地需要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支出。
15.城乡社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完善国有土地使用功能的配套设施建设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16.城乡社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供水保障、村庄公共设施和管护以及与农业农村直接相关的以工代赈等方面的支出。
17.城乡社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 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不包括市县级政府当年按规定用土地出让收入向中央和省级政府缴纳的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的支出。
18.城乡社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款) 城市公共设施(项):反映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用于城市道路、桥涵、公共交通、道路照明、供排水、燃气、供热等公共设施维护、建设和管理方面的支出。
19.城乡社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款)城市环境卫生(项):反映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用于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污水处理、园林绿化等支出。
20.城乡社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21.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国有资产监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2.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国有资产监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3.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国有资产监管(款)其他国有资产监管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国有资产监管方面的支出。
2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7.“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3年市级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
根据《中共广元市委办公室、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广委办函〔2019〕49号)、《中共广元市委编办关于调整市国资委内设机构的通知》(广编办发〔2022〕18号)和《中共广元市委、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元市机构改革方案>和<广元市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广委发〔2019〕2号)文件精神,广元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市国资委)是广元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县级。市国资委下属二级预算事业单位1个,该事业单位经费性质为财政全额拨款,执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
我委内设机构9个,分别为办公室、产权与收益管理科、投资规划科、财务监督与考核分配科、企业改革科、监督工作科、社会责任科、党建工作科、干部人事科。
委属单位共有2个,包括委机关1个行政单位,广元市国资国企服务中心1个事业单位。
(二)机构职能和人员概况。
1.机构职能
(1)根据市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市属企业的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2)研究拟订国有资产管理的办法和制度规定,依法对县区国有资产管理进行指导。
(3)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工作,参与拟订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4)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重组和现代企业制度建设 ,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5)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6)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执行方案;监缴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和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收益。
(7)负责对国有企业及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实行监督管理,承担产权界定、清产核资、资产评估、资产处置等项工作,确保资产运行安全、完善,提高使用效能。
(8)协调中央、省和外地在广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中与地方相关的事宜。
(9)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人员概况。
市国资委编制54名,其中:行政编制24名,事业编制28名,工勤编制2名。2022年末在职人员51人,其中:行政人员22人,事业人员27个,工勤人员2人;退休人员30人。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1.确保机关及中心正常运转,保障在职人员的工资保险和退休人员补助,保障1辆公车正常运行,保障机关9个内设科室及中心的日常办公运转。
2.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工作,整合优质资源和优势条件,制定差异化招商方案,主动融入成渝双城经济圈,加强与电商龙头企业深化合作,积极争取省企广元行活动。
3.防范化解市属国企债务风险工作,建立债务风险动态管控机制,加强债务资金使用管理,建立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建立应急资金保障机制。
4.扎实推进融资工作,建立规范的企业融资机制,加强融资成本管控,多渠道创新融资手段。
5.加快推进市级融资平台信用等级AA+创建工作,组建新的受评主体,划入优质资产。
6.持续深化国企改革工作,深入推进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持续推动市属同类资源整合重组,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7.扎实开展企业业绩考核及薪酬核定工作,进一步完善企业工资总额分级分类管理体制,加强监管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力度。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1.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管理
部门预算管理坚持全口径预算编制和分配原则,做到应编尽编,使预算分配与预算批复安全相符。一是认真领会有关文件精神,合理安排工作重点、时间节点,不断加强对软件应用、报表填报、编制口径等要求的学习,根据国资监管工作需要,由各科室提出资金需求,汇总编制部门预算。二是认真编制绩效目标。根据市财政局安排部署,严格按照绩效目标与部门预算管理同步安排、同步编制、同步审核、同步上报、同步公开的管理要求,按照预算批复数严格把控资金支出,做到了绩效目标管理与预算执行管理紧密结合。
2.结果应用情况
(1)内部应用。我委将委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市国资国企服务中心绩效自评纳入考核体系,建立了预算与绩效挂钩机制。
(2)信息公开。我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要求,在市财政局批复预决算20日内在市政府官网和市国资委官网公开预决算情况,并对有关事项作出说明。
3.自评质量
不断完善工作方式方法,进一步提高年初部门预算的合理性,并严格按照中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做好年初预算申报工作,让资金用在刀刃上。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总体收支情况。
1.部门总体收入情况
2022年收入37710.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066.1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3644.29万元;其他收入0.03万元。
2.部门总体支出情况
2022年支出38479.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50.62万元,项目支出37328.76万元。
3.部门总体结转结余情况
2022年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7.33万元。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1.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7710.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066.1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3644.29万元。
2.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40.3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439.05万元。
3.部门财政拨款结转结余情况
2022年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7.28万元。
三、部门整体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1.人员类项目绩效分析
2022年工资福利支出946.63万元,按年初预算执行,每月工资按时发放,五险一金及个税按时缴纳,人员经费按标准保障到位,无违规记录。
2.运转类项目绩效分析
公用经费执行126.60万元,保障了部门日常工作运转。
3.特定目标类项目绩效分析
争取项目工作经费因受疫情影响,外出考察项目相对较少,省企广元行活动延期至年底举办,资金支付集中于年底,预算执行进度相对缓慢。
派驻纪检组经费坚持厉行节约原则,结余资金0.52万元,预算执行率未达到100%,结余预算指标已收回。
应交税费项目因新冠疫情持续影响,执行广财资〔2022〕17号、广财资〔2022〕77号文件精神,减少2022年7-12月租金633.3万元,应交税费项目资金预算279万元实际执行202.93万元,结余预算指标已收回。
财政代管资金预算执行率未达到预期,实际执行预算的32%。
其余部门预算项目单位支付系统的目标均已完成。为保证项目能够扎实有效实施,项目支出均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严格审批,手续齐全,合法合规,项目支出完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
专项资金预算项目中利州区红四方面军四川长征文化公园建设项目已按省要求开展自评,未开展本次自评工作,其余专项资金预算项目均按要求开展本次自评。
项目绩效评价选用的指标主要包括预算执行情况、财务管理状况、时效、成本以及社会效益等,采取单位绩效评价自评方式,运用分级评分法、比率分值法、满意值赋分发等进行项目绩效评价。项目按照绩效目标的实施内容及工作要求实施完毕,执行情况较好,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
(二)部门整体履职绩效分析。
1.保障了委机关及中心正常运转,按时足额发放在职人员的工资和保险,退休人员补助,保障了公车正常运行,确保了机关9个内设科室及中心的日常办公运转。
2.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加强成渝、浙广、西广、蓉广等重点区域招商,高质量举办了省企广元行活动。
3.国企改革三年行动高质量收官,各治理主体权责边界进一步清晰,法人治理结构更加完善,企业健康发展、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提升。
4.完成了机关与中心2022年办公设备采购需求,提升了办文办会资料印制效率。
5.顺利通过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国家检查验收,圆满完成各项工作。
6.保障了派驻纪检组案件审查调查、日常监督及办公经费,完成了市纪委监委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
7.按照税法等相关法规以财政非税收入实缴金额为基数核算税金,按月及时足额交纳,坚持做到“精准”入库。
8.按照租赁合同约定收退保证金及新冠疫情退还多缴租金。
9.2022年及时足额完成了对企业项目资金的转拨。
(三)结果应用情况。
1.内部应用。我委将委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市国资国企服务中心绩效自评纳入考核体系,建立了预算与绩效挂钩机制。
2.信息公开。我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要求,在市财政局批复预决算20日内在市政府官网和市国资委官网公开预决算情况,并对有关事项作出说明。
(四)自评质量。
不断完善工作方式方法,进一步提高年初部门预算的合理性,并严格按照中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做好年初预算申报工作,让资金用在刀刃上。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我委积极组织下属二级单位认真全面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对年初纳入部门预算的项目及专项预算项目都进行了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内控约束机制,依法、有效地使用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分配人、财、物,完成部门职能目标,国资监管水平不断提升,国企党建工作不断加强,部门整体自评得分96.33分。
(二)存在问题
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改进建议
1.认真执行《预算法》。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全面预算管理的政策宣传,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提高财务人员的预算意识,坚持先预算后支出,无预算不支出的财政资金管理原则。
2.科学编制部门预算。细化预算绩效指标,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年度预算编制后,按照实际情况定期做好预算执行分析,及时找出并纠正预算实际执行中与预算目标之间的偏差,为科学、准确地编制部门预算积累经验。
附表: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附件2
2023年专项资金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办公设备购买)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主管部门(单位)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主要是根据市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市属企业的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项目立项、资金申报是按照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配置管理办法标准及单位实际办公设备需求编制预算,并严格按程序执行政府采购。为保障我委正常办公条件,年初将办公设备购买项目经费4.2万元纳入委机关年度财政预算。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项目主要内容包括购买多功能一体机1台、密码柜1个、复印纸等。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
通过项目实施,在2022年度采购多功能一体机1台、密码柜1个、复印纸等,解决我委办公设备老化,资料印制效率不高的问题,保障办公效率和办公质量。项目实施严格按照“广元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配置限额标准”申请购买,按照预期目标完成项目任务。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按照国家政策法规规定和本部门实际情况,我委建立健全财务基础管理制度和约束机制,依法、有效地使用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在完成职能目标中合理分配人、财、物,使之达到较高的工作效率和水平。按照相关要求,我委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相关负责同志为成员的自评领导小组,开展了2022年度支出绩效评价自评工作。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根据2022年工作开展情况,认真填报《2022年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编制办公设备购买预算4.2万元。市财政局批复了办公设备购买经费预算4.2万元,该项目资金全部到位。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市财政局批复了办公设备购买项目经费预算4.2万元。
2.资金到位。项目资金全部到位。
3.资金使用。项目资金到位后,严格按照我委制定的相关财务制度和流程进行,全部资金都用于该项目支出,无被截留、挤占、挪用的现象。办公设备采购全面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实际支出3.16万元,剩余1.04万元财政已收回。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我单位会计机构健全,财务人员岗位分工明确,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完善,会计核算准确,会计档案管理规范,资金管理流程科学。在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上,坚持专款专用,量入为出的原则,各项专用资金使用正确,并达到预期目的。严格票据审核,每笔资金支出都实行了统一申报项目资金计划,审批后按财务制度在财政预算一体化系统审批支付。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分析评价,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分析说明。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按照预期目标完成项目任务。
(二)项目管理情况。
2022年,按照年初工作计划,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制度。通过项目实施,解决了我委办公设备老化,资料印制效率不高的问题,保障了办公效率和办公质量。
(三)项目监管情况。
我单位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对该项目资金进行管理和使用。在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上,坚持专款专用,建立健全财务基础管理制度和约束机制,依法、有效地使用财政资金,并根据市财政局文件要求,开展事前预算绩效评估、事中预算绩效运行监控、事后绩效自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完成了年初批复的项目数量指标、时效指标、满意度指标。
(二)项目效益情况。
2022年度,通过该项目的实施,解决了我委打印设备、办公设备老化,资料印制效率不高的问题,提升了办公效率和办公质量。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通过项目实施,解决了我委办公设备老化,资料印制效率不高的问题,切实提升了办公效率和办公质量。
(二)存在的问题。
预算的精确度有待提高。
(三)相关建议。
加强人员培训,提高预算编制水平。
2023年专项资金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乡村振兴工作经费)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主管部门(单位)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主要是拓展巩固脱贫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切实提升帮扶时效,助推乡村振兴。项目立项、资金申报按照年初乡村振兴工作计划及驻村帮扶相关政策为依据。为保障帮扶工作顺利开展,年初将乡村振兴工作经费5.46万元纳入委机关年度财政预算。
(二)项目绩效目标。
通过项目实施,保障驻村工作队人员3名,走访帮扶村户数达到100%,帮助群众增收,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帮扶对象满意度达到98%以上。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按照国家政策法规规定和本部门实际情况,我委建立健全财务基础管理制度和约束机制,依法、有效地使用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在完成职能目标中合理分配人、财、物,使之达到较高的工作效率和水平。按照相关要求,我委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相关负责同志为成员的自评领导小组,开展了2022年度支出绩效评价自评工作。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根据2022年工作开展情况,认真填报《2022年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编制乡村振兴工作经费预算5.46万元。市财政局批复了乡村振兴工作经费预算5.46万元,该项目资金全部到位。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市财政局批复了乡村振兴工作经费预算5.46万元。
2.资金到位。项目资金全部到位。
3.资金使用。项目资金到位后,严格按照我委制定的相关财务制度和流程进行,全部资金都用于该项目支出,无被截流、挤占、挪用的现象。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我单位会计机构健全,财务人员岗位分工明确,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完善,会计核算准确,会计档案管理规范,资金管理流程科学。在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上,坚持专款专用,量入为出的原则,各项专用资金使用正确,并达到预期目的。严格票据审核,每笔资金支出都实行了统一申报项目资金计划,审批后按财务制度在财政预算一体化系统审批支付。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按照预期目标完成项目任务。
(二)项目管理情况。
2022年,按照年初工作计划,我委认真落实帮扶工作任务,保障驻村工作人员3名,积极帮助白虎村增收致富,为帮扶村争取项目资金30万元,推动村组道路、入户路建设,整治山坪塘,完善基础设施,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帮扶村软籽石榴园争取管护费用,保障村集体产业稳健运行。组织种植养殖农技培训,进一步提高种植养殖户的管理水平,为群众增产增收提供技术支撑。推进天然气入户工程,提升群众生活质量,群众满意度达100%。
(三)项目监管情况。市国资委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对该项目资金进行管理和使用。在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上,坚持专款专用,建立健全财务基础管理制度和约束机制,依法、有效地使用财政资金,并根据财政局文件要求,开展事前预算绩效评估、事中预算绩效运行监控、事后绩效自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完成了年初批复的项目数量指标、时效指标、满意度指标。
(二)项目效益情况。
2022年度,通过该项目的实施,有效拓展了帮扶村集体经济,帮助群众增收致富,推进民生工程,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升群众生活质量。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通过项目实施,有效拓展了帮扶村集体经济,帮助群众增收致富,推进民生工程,提升群众生活质量。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相关建议。
无。
2023年专项资金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高层次人才引进项目)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为提升、优化我单位人员结构,按照《广元市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广委办〔2014〕38号)、《广元市创新创业人才特殊支持十条措施(试行)》(广组通〔2016〕144号)等文件精神,我单位于2018年引进第10批次高层次人才1人(广人社办发〔2018〕178号),2022年引进第14批次高层次人才2人(广人社办发〔2022〕136号)。我单位根据引进情况认真填报《2022年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编制高层次人才引进项目预算。
(二)项目绩效目标。
项目主要内容包括第10批次高层次引进人才工作补助费用0.6万元,第14批次高层次引进人才安家补助和工作补助费用16.6万元,补助发放到位100%,人才储备将为国资国企事业发展带来持续影响。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该项目专用资金采用预算绩效指标标准评分方法:分级评分法,指标分别设置权重所占%,指标得分按指标值所在区间的权重计算得分。按年初财政批复的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预算资金执行比率及实际完成指标值计算自评得分。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根据广人社函〔2022〕435号、广人社函〔2022〕453号、广人社函〔2022〕477号文件精神,认真填报《2022年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编制高层次人才引进项目预算。市财政局批复我单位2022年第10批次高层次引进人才工作补助费用0.6万元,第14批次高层次引进人才安家补助和工作补助费用16.6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根据2022年工作开展情况,认真填报《2022年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编制高层次人才引进项目预算,该项目资金全部到位。
2.资金使用。项目资金到位后,严格按照广人社函〔2022〕435号、广人社函〔2022〕453号、广人社函〔2022〕477号文件精神,根据相关财务制度,资金及时发放到位,该项目支出无截留、挤占、挪用的现象。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我委会计机构健全,财务人员岗位分工明确,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完善,会计核算准确,会计档案管理规范,资金管理流程科学。在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上,坚持专款专用,量入为出的原则,各项专用资金使用正确,并达到预期目的。严格票据审核,每笔资金支出都实行了统一申报项目资金计划,审批后按财务制度在财政预算一体化管理信息系统审批支付。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该项目专用资金用于我单位引进的第10、14批次高层次人才相关补助费用,项目所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该项目根据各主管部门对5年工作合同期内引进人才的在岗情况(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进行认真核实后,填写《2022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补助发放表》后报送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协调市财政局按年度统一划拨至各部门进行发放。
(二)项目管理情况
我委高度重视,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做好信息核实工作,并按月及时足额兑现工作补助和安家补助。在财政部门尚未划拨专项资金前,由单位先行垫支。
(三)项目监管情况。
严格按照广人社函〔2022〕435号、广人社函〔2022〕453号、广人社函〔2022〕477号文件精神发放该专项资金。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完成了第10批次高层次引进人才工作补助费用0.6万元,第14批次高层次引进人才安家补助和工作补助费用16.6万元的发放任务。
(二)项目效益情况。
进一步加强了高层次人才引进的管理服务,为人才的稳定性提供了保障。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部门自评预算执行得分10分,绩效指标得分90分,项目自评得分100分。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相关建议。
无。
2023年专项资金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还建房维修基金项目)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14年12月,经市城乡规划委员会会议批准,凤凰佳苑B栋纳入城区旧城改造范围,用于建设“城北壹号”项目。2015年4月,市国资国企服务中心与项目建设方广元市嘉萌建设有限公司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明确临街营业房按1:1的比例还建,同时建设方承担还建房屋修建期租金。2018年3月,“城北壹号”项目竣工交付使用,我单位对还建的201.72平方米营业房进行了公开招租,年租金6.05万元。2022年5月,广元市嘉萌建设有限公司致函我单位,要求缴纳房屋维修基金及相关税费(拆迁还建房屋免交税费),以便办理房屋权属证书。
(二)项目绩效目标。
缴纳房屋维修基金后,及时办理房屋权属证书,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保值增值。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该项目专用资金采用预算绩效指标标准评分方法:分级评分法,指标分别设置权重所占%,指标得分按指标值所在区间的权重计算得分。按年初财政批复的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预算资金执行比率及实际完成指标值计算自评得分。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22年5月,市国资委《关于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请求从资产维修维护费中支付还建房屋维修基金的函》(广国资委函〔2022〕81号)请求市财政局同意我单位从预算内资产维修维护费中支付还建房屋维修基金16137.60元。广财资〔2022〕30号文件同意从安排的资产维修维护费中调剂16317.60元用于“城北壹号”还建房维修基金支付。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从预算内资产维修维护费中支付还建房屋维修基金16137.60元。到位资金16137.60元。
2.资金使用。我单位按照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归集标准的通知》(广规建住发〔2013〕31号)文件中7层以下(含7层)非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集标准为80.00元/㎡的规定,支付“城北壹号”一楼营业房201.72平方米的房屋维修基金16137.60元。该项资金支付合法合规。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我单位会计机构健全,财务人员岗位分工明确,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完善,会计核算准确,会计档案管理规范。资金管理流程科学。在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上,坚持专款专用,量入为出的原则,各项专用资金使用正确,并达到预期目的。严格票据审核,每笔资金支出都实行了统一申报项目资金计划,审批后按财务制度在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上审批支付。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根据“城北壹号”项目建设方广元市嘉萌建设有限公司缴纳房屋维修基金的要求,我单位及时通过主管部门向市财政局申请从预算内资产维修维护费中支付还建房屋维修基金,待财政同意后,及时支付还建房屋维修基金。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已从预算内资产维修维护费中支付还建房屋维修基金16137.60元。
(二)项目效益情况。
缴纳房屋维修基金后,及时办理房屋权属证书,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保值增值。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部门自评预算执行得分10分,绩效指标得分90分,项目自评得分100分。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相关建议。
无。
2023年专项资金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081新城开发项目)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081新城开发项目业主为广元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业主主管部门为市国资委,监督项目建设是否按计划进度安全有序推进等。
081产业新城一号安置点安置还房项目立项依据为广发改函〔2014〕16号文、081产业新城二号安置点安置还房项目立项依据为广发改函〔2013〕265号文、081产业新城生活大道项目立项依据为广发改函〔2014〕57号文。资金申报依据为2022年财政预算资金计划。
081项目已全部录入财政部隐性债务系统锁定,制定了相应的项目管理制度。
资金分配考虑缓急情况和建设进度,所有项目点实施完成后应予支付资金,项目建设情况与计划情况进行对比其完成质量。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主要建设内容为生活大道建设,2014年概算9854万元,后于2015年调整17340万元;一号安置点,概算103267万元;二号安置点,概算46500万元。
2.项目绩效目标。
按建设任务安排,我司在2013年开始建设,着力打造产业新城。目前生活大道2016年移交建设局管理,建成安置还房2028 套、含 一号安置点一期,二号安置点一期,已安置群众961户,道路建设为市民出行提供了交通便利,缓解了市城区周边交通拥堵,拆迁重建安置对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和生活质量意义重大,并为我市发展规划提供了先决条件。
3.资金申报相符性
截止2022年年底,081新城项目已投资18.46亿元,其中财政拨款47254.85万元,其余资金为我公司垫支,我公司根据2022年财政预算资金安排,在预算范围内申请,根据我公司垫支的工程款凭据据实申报。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项目绩效自评采用的组织实施步骤及方法。第一步根据申报目标,以广财绩〔2023〕5号文为指导,填报2023年市级专项资金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自评得分表;第二步填报2023年市级专项资金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第三步上报主管部门。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21年末,我公司根据081产业新城建设完成投资情况及资金急需情况,向市国资委报送年度资金需求计划,市财政局根据当年预算安排情况,拟定年度基建项目资金计划,081项目年度计划资金安排15000万元,市财政局于2022年4月和12月下达《关于下达基金指标的通知》广财投〔2022〕34号、广财投〔2022〕148号指标文件。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2022年财政预算安排资金15000万元。
2.资金到位。2022年1月、11月财政拨付项目建设涉及的资金15000万元,其中生活大道5000万元、一号安置点6000万元、二号安置点4000万元。资金到位率为100%。
3.资金使用。我司对纳入财政基建计划的项目拨付使用,并按照建设施工合同约定,已全部支付给承接该工程施工的施工单位15000万元,至年底,081新城项目已投资18.46亿元。目前该项目已完工投入使用。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等。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分析评价,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分析说明。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组织架构:我公司成立了081产业新城开发分公司,委派副总经理闫斌负责,并通过抽调及招聘方式组建了项目管理架构。081分公司内设工程部、拆迁部及综合部。
实施流程: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指示及法律法规进行,招标代理、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均通过公开招标选取。项目相关信息均按照市建设局等主管部门要求,进行了公示
(二)项目管理情况。在具体进行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公司严格执行财政部、建设部项目成本和管理相关法律法规、项目管理建章立制,各施工工程、勘察设计、监理项目公开招投标、阳光采购等相关制度,并接受各级监督检查。
(三)项目监管情况。主管部门不定期到项目现场进行调研,了解项目进度、安全生产等情况,通过现场调研,能够及时发现问题并立即整改,保障了项目建设有序、安全、按计划的推进。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项目严格按照计划及时间节点全面完成。其中较好的完成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的控制,项目资金与预算相符,无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截止评价时点项目已全部完成了任务量,经相关部门检测项目质量全部达标。项目进度、成本控制目标均按照原计划较好的实现。
(二)项目效益情况。
项目建成后,一是改善区域的交通环境,为081新城片区市政交通设施的建设打下坚实的基础,极大的推进广元市经济建设的步伐,为广元市招商引资创造良好的环境,对增强广元市综合竞争力具有重大意义。二是解决了当地居民住房问题和居住环境,使081产业新城拆迁群众的生活质量得到了改善,同时也改善了城北片区的城市面貌,提高了整体生活水平,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产生了巨大的社会效益。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081项目道路建设为市民出行提供了便利的交通,拆迁重建安置对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和生活质量意义重大,并为我市发展规划提供了先决条件。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征地拆迁进度与项目建设进度需求间存在矛盾,不满足项目建设进度需要,造成项目建设进度及相关配套设施无法满足要求;二是资金需求不能及时满足建设进度要求。
(三)相关建议。
一是提前做好资金计划安排,二是积极与市拆迁办、办事处、社区等征地拆迁单位及个人做好充分沟通协调,制定具体的拆迁计划,明确拆迁的先后顺序,避免出现拆完的不能用、要用的还未拆完等情况的发生,三是积极对接市财政局争取项目建设资金。
2023年专项资金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南河湿地公园土地流转项目)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市国资委作为南河湿地公园土地流转项目主管部门,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积极督导项目承建单位广元文旅城市管理有限公司进行项目推进相关事宜。
2006年湿地公园建园之初,市凤凰山公园管理处作为建设方与万源村签订土地流转协议,南河湿地公园未征用的土地需流转至征用安置完为止。按照七届市委常委会第197次会议审定的《关于市城区广场栖凤湖运行管理体制调整有关事宜的请示》(广府党组〔2020〕78号)要求,市文旅集团组建广元文旅城市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承接湿地公园管理运营工作。截至目前,南河湿地公园还有100.20亩未被征用,需支付2021—2022年土地流转费47.147786万元。
项目管理办法:严格按照《广元市政府国有企业阳光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参照广元市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阳光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及《文旅集团及子公司三会行权轨迹清单》,并结合《广元文旅城市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规章制度》执行。
项目资金的分配始终坚持一个原则:全力保证南河湿地公园土地流转顺利推进,确保资金公平合理地分配到各个居民小组,实现资金落到实处,强化执行过程监督。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南河湿地公园还有100.20亩未被征用,需支付2021—2022年土地流转费47.147786万元。
2.项目绩效目标
征地村民多次上访,稳定风险较高。支付土地流转费主要目标是不影响失地农民正常生活,确保信访形势稳定,进一步提升湿地公园生态质量,为市民提供一个安全、有序,生态、优美的休闲、娱乐、健身环境。
3.资金申报相符性
该项目资金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项目绩效自评首先由广元文旅城市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本项目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共同草拟自评报告,分别报项目和财务分管领导审核、最后由公司执行董事审阅后再报送至项目主管单位(市国资委)。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我司分别于2022年1月22日、2022年6月18日、2022年11月24日向市文旅集团提交《广元文旅城市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关于请求拨付南河湿地公园 2021年度土地流转费用的请示》《广元文旅城市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关于请求拨付南河湿地公园 2022年度土地流转费用的请示》《广元文旅城市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关于拨付南河湿地公园2021 年度和2022年度土地流转费用的请示》。市文旅集团分别于2022年1月22日、2022年6月18日、2022年11月24日向广元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提交《广元市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请求拨付南河湿地公园2021年度土地流转费用的请示》(广文旅司〔2022〕20号)、《广元市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请求拨付南河湿地公园2021年度土地流转费用的请示》(广文旅司〔2022〕79号)。市国资委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6月23日、2022年8月23日向市财政局提交《广元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请求拨付南河湿地公园 2021 年度土地流转费用的函》(广国资委函〔2022〕 25 号)》《广元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请求拨付南河湿地公园2022年度土地流转费用的函》(广国资委函〔2022〕104号)、《广元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拨付南河湿地公园2021 年、2022年度土地流转费用的函》(广国资委函〔2022〕161号)。
2022年12月29日,市财政局下达《关于下达基金指标的通知》(广财投〔2022〕167号),安排2021—2022年土地流转费47.147786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资金计划:南河湿地公园2021—2022年土地流转费补助资金计划为47.147786万元
资金到位:2023年1月财政拨付2021—2022年土地流转费47.147786万元。
资金使用:支付2021年—2022年广元市利州区万缘街道办事处老街社区第一、第二、第三居民小组土地流转费。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等。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项目组织管理架构及具体实施流程,包括机构设置、监管措施、执行相关管理制度全部符合法律法规流程。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广元文旅城市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成立运营管理部成立安全生产管理部负责湿地公园土地流转费具体事宜,根据公司土地流转工作管理要求,明确职责、按照职能职责安排专人对该事项安全、质量、进度等管理。
该项目组织管理架构图如下
(二)项目管理情况
广元文旅城市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项目组织管理架构及具体实施流程,包括机构设置、监管措施、执行相关管理制度相关情况全部符合法律法规流程。
(三)项目监管情况。
市国资委投资科组织人员对土地流转费支付是否及时进行抽查,对土地流转合同签订内容与支付费用是否相符进行查看。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1.支付2021年—2022年广元市利州区万缘街道办事处老街社区第一居民小组土地流转费11.795242万元。
2.支付2021年—2022年广元市利州区万缘街道办事处老街社区第二居民小组土地流转费28.764108万元。
3.支付2021年—2022年广元市利州区万缘街道办事处老街社区第三居民小组土地流转费6.588436万元。
(二)项目效益情况
及时支付南河湿地公园土地流转费,保障了失地农民正常生活,确保了信访形势稳定,维护了社会稳定。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及时支付2021—2022年土地流转费,确保了信访形势稳定,维护了社会稳定。
建议将该费用纳入今后每年财政预算。
2023年专项资金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2022年城区公园广场春节氛围营造项目)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市国资委作为2022年城区公园广场春节氛围营造项目主管部门,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积极督导、协调项目承建单位广元文旅城市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进行项目建设等相关事宜。
根据中共广元市委宣传部关于印发《广元市2022年元旦春节氛围营造工作方案》的通知及市文旅集团安排部署,广元文旅城市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三大公园、四大广场的春节氛围营造。
项目管理办法:严格按照《广元市政府国有企业阳光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参照广元市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阳光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及《文旅集团及子公司三会行权轨迹清单》,并结合《广元文旅城市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规章制度》执行。
项目资金的分配始终坚持一个原则:全力保证春节氛围营造顺利推进,确保资金公平合理地分配到项目建设的各个环节,提升项目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实现资金落到实处,强化执行过程监督。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湿地公园、凤凰山公园、红星公园、利州广场、苴国广场、南河广场、嘉陵广场各点位设置主题景观小品、夜间景观造型(流星雨、满天星)及悬挂装饰(悬挂灯笼、冬瓜灯笼、绒布灯笼、中国结、彩旗、藤球灯)。
2.项目绩效目标
弘扬中国传统文化,营造喜庆祥和文明的节日气氛,让广大群众在欢乐、温馨、文明、和谐的环境中欢度春节。
3.资金申报相符性
该项目资金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项目绩效自评首先由广元文旅城市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本项目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共同草拟自评报告,分别报项目和财务分管领导审核、最后由公司执行董事审阅后再报送至项目主管单位(市国资委)。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根据中共广元市委宣传部《关于印发<广元市 2022年元旦春节氛围营造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市文旅集团负责城区公园广场 2022 年元旦春节氛围营造工作。市文旅集团交由下属子公司广元文旅城市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实施。
市财政局分别于2021年12月31日、2022年2月14日下达了《广元市财政局关于下达基金指标的通知》(广财投〔2021〕229号)、《广元市财政局关于下达基金指标的通知》(广财投〔2022〕5号),安排2022年城区公园广场春节氛围营造启动资金共计32万元。项目竣工后,我司根据项目结算审计81.2472万元申报余下资金49.2472万元。2023年1月16日,财政局下达了《广元市财政局关于下达基金指标的通知》(广财投〔2022〕172号)安排余下补助资金25.0249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2023年城区公园广场春节氛围营造补贴资金57.0249万元
2.资金到位:财政于2021年12月、2023年2月拨付2022年城区公园广场春节氛围营造资金共计57.0249万元。
3.资金使用: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设置春节主题景观小品、标语、挂灯笼、中国结彩灯(包括设计、物料采购、制作、安装、维护等)。不足部分由我公司自筹。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广元文旅城市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成立运营管理部负责城区公园、广场等春节氛围营造,根据公司工作管理要求,明确职责、安排专人负责该事项的安全、质量、进度等。
该项目组织管理架构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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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管理情况
广元文旅城市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项目组织管理架构及具体实施流程,包括机构设置、监管措施、执行相关管理制度相关情况全部符合法律法规流程。
(三)项目监管情况
市国资委投资科定期组织人员对项目建设进度、质量和安全进行实地抽查,并组织人员对项目资料进行查看。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1.湿地公园春节氛围营造。一是公园入口设计安装主题造型2组;二是公园重点区域安装夜间景观造型,使用流星雨800根和满天星800串;三是主要廊道和景观建筑悬挂灯笼1000个和绒布小灯笼50包。
2.凤凰山公春节氛围营造。一是园内西入口设计安装主题造型1组;二是落实凤凰楼、宿风亭和西入口亮化景观;三是北入口设置灯笼走廊,冬瓜灯笼800个;四是公园重点区域安装夜间景观造型,使用灯带LED灯带500米、流星雨800根和满天星800串;五是公园主要道路安装彩旗100面,六是公园景观建筑悬挂灯笼,包括 80#灯笼80个、120#灯笼14个和绒布小灯笼50包。
3.红星公园春节氛围营造。一是公园入口设计安装主题造型1组;二是公园广场安装特大灯笼、流星雨400根和满天星400串;三是观影广场设置彩旗200面;四是上山步道悬挂冬瓜灯笼800个;五是公园主路道路悬挂灯笼500个和中国结200个;六是保障红星塔亮灯。
4.利州广场春节氛围营造。一是设计安装主题造型1组;二是广场安装夜间景观造型灯带100米、流星雨灯管600根和满天星灯串400串;三是广场周边悬挂灯笼,使用80#灯笼450个,小灯笼50包和藤球灯1600个。
5.南河广场春节氛围营造。一是设计安装主题造型1组;二是广场安装夜间景观造型灯带100米、流星雨灯管400根和满天星灯串150串;三是广场周边悬挂灯笼,使用80#灯笼500个和冬瓜灯笼500个。
6.嘉陵广场春节氛围营造。一是广场设计安装主题景观造型1组;二是广场安装夜间景观造型,使用流星雨灯管300根和满天星灯串200串;三是广场周边悬挂灯笼,使用80#灯笼150个和冬瓜灯笼150个。
7.苴国广场春节氛围营造。一是广场设计安装主题景观造型1组;二是广场安装夜间景观造型,使用LED灯带100米和流星雨灯管400根;三是广场周边悬挂灯笼,使用80#灯笼300个和绒布灯笼10包。
(二)项目效益情况
弘扬中国传统文化,营造喜庆祥和文明的节日气氛,让广大群众在欢乐、温馨、文明、和谐的环境中欢度春节,推动广元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川陕甘结合部现代化中心城市凝聚强大精神力量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2022年城区公园广场春节氛围营造项目打造了干净整洁的城市环境,增强了居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举办了有温度、有年味、有特色的文化活动,营造了欢乐祥和、喜庆热烈、文明进步的节日氛围。
2022年专项资金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2022年城区公园、广场和栖凤湖运行维护项目)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市国资委作为2022年城区公园、广场和栖凤湖运行维护项目主管部门,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积极督导项目承建单位广元文旅城市管理有限公司进行项目推进相关事宜。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精神,按照七届市委常委会第197次会议审定的《关于市城区广场栖凤湖运行管理体制调整有关事宜的请示》(广府党组〔2020〕78号)要求,市文旅集团迅速组建广元文旅城市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承接栖凤湖清漂以及三大公园、四大广场的管理运营工作。
项目管理办法:严格按照《广元市政府国有企业阳光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参照广元市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阳光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及《文旅集团及子公司三会行权轨迹清单》,并结合《广元文旅城市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规章制度》执行。
项目资金的分配始终坚持一个原则:全力保证2022年城区公园、广场和栖凤湖运行维护项目顺利推进,确保资金公平合理地分配到项目建设的各个环节,提升项目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实现资金落到实处,强化执行过程监督。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三大公园、四大广场日常巡查、安保秩序、安全管理、消防管理、园林绿化等日常运行管理、市政基础设施的日常管护及栖凤湖水面保洁和日常巡查。
2.项目绩效目标
打造干净整洁的城市环境,增强居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3.资金申报相符性
广元文旅城市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资金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项目绩效自评首先由广元文旅城市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本项目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共同草拟自评报告,分别报项目和财务分管领导审核、最后由公司执行董事审阅后再报送至项目主管单位(市国资委)。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因广元文旅城市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管理运营收支差额大,维持正常运营困难,市政府于2021年11月组织市财政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市委编办和国资委等部门专题研究栖凤湖和公园广场运行管理工作,并将会议议定事项形成《专会纪要》(广府阅〔2021〕58号),议定对市文旅集团将进行为期三年的补助,2021年补助600万元、2022年补助500万元、2023年补助400万元。
我公司2022年请求集团公司协调拨付2022年度公园广场及栖凤湖运维补助资金相关事宜。2022年8月9日,市文旅集团向广元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提交《广元市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转报拨付公园广场运行管理及栖凤湖清漂补贴费用的请示》(广文旅司〔2022〕107号)。2022年8月15日,市国资委向市财政局提交《广元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拨付公园广场运行管理及栖凤湖清漂补助资金的函》(广国资委函〔2022〕126号)。2022年9月15日,市财政局下达了《广元市财政局关于下达一次性专项资金的通知》(广财投〔2022〕98号),安排2022年度公园广场及栖凤湖运维补助资金500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情况
资金计划:2022年城区公园、广场和栖凤湖运行维护补助资金计划500万元。
资金到位:2022年9月财政拨付公园广场及栖凤湖运维补助资金500万元。
资金使用:该资金主要用于2022年栖凤湖清漂及公园广场运维,不足部分由我公司自筹。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广元文旅城市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成立运营管理部负责城区公园、广场日常运维,成立安全生产管理部负责栖凤湖清漂及安全巡查。并根据公司项目工作管理要求,明确职责,按照职能职责安排专人对各区域安全、质量、进度等管理。
该项目组织管理架构图如下
(二)项目管理情况
公园、广场运维费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报销。另外特别制定《广元市栖凤湖保洁工作管理制度》,该制度明确规定了栖凤湖保洁管理职责、管理内容、要求、报告与记录等事项。
(三)项目监管情况
1.监管单位抽查。市国资委投资科定期组织人员对项目进度、质量和安全进行实地抽查。
2.公司内部自查。一是组织危险源辨识与风险分级研判工作。组织全面排查公园、广场内安全隐患和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危险源,建立了公司风险管控清单,梳理风险点15个,并逐项进行了等级研判,制定了风险控制措施。二是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范工作。印发汛期防汛工作通知,组织对园区的排水沟、防洪渠和下水道等进行疏通整治,制定防汛值班表,严格按照防汛值班安排,实行24小时值班,做到值班安排责任到人,监督管理到位,确保南河湿地公园、凤凰山公园和红星公园等重点区域汛期地质灾害防范安全,管理人员对栖凤湖保洁工作的落实情况和效果进行日常监督检查。三是认真组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公园广场进行消防设施、水电设备和地质危害等全面检查,强力排查整治安全隐患,重点落实凤凰山公园10套特种游乐设备的安全检查监管,落实每周抽检,每月全覆盖,多举措保障了公园广场安全形势平稳。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一是做好闲置房屋的招商。为优化资源配置,通过市场化招租,湿地公园植入“喜来”婚礼、凤凰山公园植入“凤凰山居”业态,大大减少房屋空置率,提高公司经营收入。二是做好公园广场日常维修维护。采取计划实施维修项目和应急抢修项目,确保各公园、广场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转,湿地公园基建设施全面排危工作,维修园区道路损坏裂缝共100米。维修座椅39把、抢修水管、维修老旧抽水泵。更换地灯,杆灯200余盏。维修清石路面30㎡。凤凰山公园维修路灯72盏、青石围栏41米、路沿石13米、座椅9个、垃圾桶10个,抢修水管爆裂3次、公园正大门安装装饰灯具,柏荫印象庭院火锅店屋顶补漏。购置双桶垃圾桶20个,分类垃圾桶12个,垃圾桶内胆80个。确保公园内座椅、照明、垃圾桶及标示标牌等完整率达到98%;亮灯率达99%。三是做好公园广场日常绿化养护管理。及时对植物进行病虫害防治,绿篱和草坪等及时彻底地实施修剪、浇水、施肥,清除绿化内的杂草。湿地公园人工清理福寿螺6000余斤,清割梯田、多塘水生植物1次,清割旱地植物1次,清理枯枝烂叶170多车,春季苗木栽种6170株,铺装草坪300㎡、播种草地1000余㎡,春夏季抗旱浇水60000余㎡,施肥10000多㎡、冬季树木刷白13000余株;凤凰山公园补植裸露土地草皮1050㎡,苗木栽种1102株,修剪草坪灌木累计约38000平方米,树木刷白3000余株。四是做好病虫害防治工作。按照“早预防、早发现、早治疗”原则,提前介入做好植被病虫害防治,全年病虫害防治次数达16次。五是做好租金减免工作。根据市国资委《广元市国资委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和市属国有企业向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房租的通知》要求,与125户经营户签订《租金减免申请表》,实现“应减尽减、应免尽免”,减免金额高达205.17万元。六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城市公园广场属于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重要节点,我司加强文明宣传引导,前后组织安装文明宣传标语110余条、标识标牌1000余个,制作核心主义价值观景观小品10组,设置志愿服务站点6个,在公园广场等场所设置宣传标语110余条,制作景观小品10组,设置志愿服务站点5个;推行网格化管理模式,整个公园广场增加创文工作人员60余人。实施分区定人、定岗定责,落实公园广场“五乱”治理、疫情防控、安全巡查、文明劝导、卫生保洁和秩序维持等工作。七是严格落实公园广场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认真执行公园入口人员扫码登记、定期场所消杀、宣传引导、规范项目经营和日常卫生保洁、垃圾清运等工作;全力保障公共场所安全,落实游乐设施安全管理、森林防灭火安全、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和基础设施隐患排查等工作,保障了公园广场安全形势稳定,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八是落实栖凤湖水面清漂工作,将湖区化为10个区域网格化清漂管理,年度清理水面垃圾等漂浮物1000余吨。
(二)项目效益情况
实现城市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的增值,使城市的综合财富得到提高,城市居民生活质量和幸福感得到提升。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通过公园广场、栖凤湖的运营,在文旅城市服务板块构建一个良性的产业生态,同时为自身构建一个可持续循环地发展闭环。
2023年专项资金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2023年城区公园广场春节氛围营造项目)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市国资委作为2023年城区公园广场春节氛围营造项目主管部门,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积极督导、协调项目承建单位广元文旅城市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进行项目建设等相关事宜。
根据中共广元市委宣传部《关于印发<广元市 2023 年春节氛围营造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市文旅集团负责市城区进出口、主要街道、公园广场等重要节点的春节氛围营造工作,市文旅集团将通过花卉布景、灯光造型和主题景观设计等方式,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展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成就,营造喜庆祥和的传统节日氛围。该项目由是文旅集团子公司广元文旅城市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负责具体实施。
项目管理办法:严格按照《广元市政府国有企业阳光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参照广元市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阳光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及《文旅集团及子公司三会行权轨迹清单》,并结合《广元文旅城市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规章制度》执行。
项目资金的分配始终坚持一个原则:全力保证春节氛围营造顺利推进,确保资金公平合理地分配到项目建设的各个环节,提升项目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实现资金落到实处,强化执行过程监督。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项目主要内容为在广元市利州区(市城区)进出口、主要街道、公园、广场等点位,提供春节氛围营造服务(包括设计、物料采购、制作、安装、维护等)
2.项目绩效目标
弘扬中国传统文化,营造喜庆祥和文明的节日气氛,让广大群众在欢乐、温馨、文明、和谐的环境中欢度春节。
3.资金申报相符性
该项目资金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项目绩效自评首先由广元文旅城市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本项目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共同草拟自评报告,分别报项目和财务分管领导审核、最后由公司执行董事审阅后再报送至项目主管单位(市国资委)。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22年11月24日,市委宣传部向市政府提交《关于2023年春节氛围营造工作有关事宜的请示》(广宣〔2022〕76号),建议在保持200万专项资金不变的基础上将2023年春节氛围营造工作交由市文旅集团进行实施。2022年12月,市领导批示2023年春节氛围营造工作由市委宣传部负责统筹,市文旅集团具体负责实施,市财政给予200万元补助资金,纳入2023年市财政预算安排,不足部分由市文旅集团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解决。可预拨市文旅集团150万元资金并适当扩大其自主权以利市场化运作。
2022年12月30日,市财政局下达了《广元市财政局关于下达基金指标的通知》(广财投〔2022〕161号),安排2023年城区公园广场春节氛围营造资金150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资金计划:2023年城区公园广场春节氛围营造补贴资金计划为150万元。
资金到位:2023年城区公园广场春节氛围营造补贴资金到位150万元。
资金使用: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设置春节主题景观小品、标语、挂灯笼、中国结彩灯(包括设计、物料采购、制作、安装、维护等)。资金支付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该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广元文旅城市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成立运营管理部负责城区公园、广场等春节氛围营造,根据公司工作管理要求,明确职责、安排专人负责该事项的安全、质量、进度等。
该项目组织管理架构图如下
(二)项目管理情况
广元文旅城市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项目组织管理架构及具体实施流程,包括机构设置、监管措施、执行相关管理制度相关情况全部符合法律法规流程。
(三)项目监管情况
市国资委投资科定期组织人员对项目建设进度、质量和安全进行实地抽查,并组织人员对项目资料进行查看。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一是在老城、东坝、万缘、南河、雪峰、上西、下西7个片区、63个营造点位,共计安装满天星流星雨15000余串、流星雨60000余根,各式灯笼28000余个,藤球灯、麦穗灯、芦苇灯、星星月亮灯等其他灯具40000余个,彩旗2500余面,景观小品26组。扮靓了城市空间,呈现出花团锦簇、张灯结彩、姹紫嫣红的热闹过年氛围。二是对利州广场龙柱和文化艺术中心的巨型造型柱进行光亮工程改造,改造后广场12根龙柱柱身以龙、凤、祥云等造型呈现出“龙翔凤舞”的美丽光组景象,文化艺术中心的8根造型柱在LED投光灯的光束包裹下,显现出美轮美奂的现代艺术气息。三是通过微信、抖音等平台对氛围营造点位进行大力宣传,合计拍摄、制作和发送各节点春节氛围营造短视频数百条。
(二)项目效益情况
2023年城区公园广场春节氛围营造扮靓了城市空间,呈现出花团锦簇、张灯结彩、姹紫嫣红的热闹过年氛围,使城市夜间景观呈现近10年来最好光亮景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增强居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整体效果得到广大市民群众的高度认可。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2023年城区公园广场春节氛围营造项目打造了干净整洁的城市环境,增强了居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举办了有温度、有年味、有特色的文化活动,营造了欢乐祥和、喜庆热烈、文明进步的节日氛围。
2023年专项资金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广元公交东城首末站建设项目)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市国资委作为广元公交东城首末站建设项目主管部门,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积极督导项目建设单位广元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进行项目立项审批工作,积极协调项目推进过程中建设手续办理相关事宜。
该项目选址于大石镇大石社区污水处理厂旁东侧原绿化用地,共计15.23亩。主要用于解决公交车辆夜间停放、车辆加油、加气及充电的多种需求。该项目选址方案已于2021年1月14日通过市专委会,同年3月18日通过市规委会,于9月18日取得土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12月17日,经八届市人民政府第8次常务会议定同意投资建设广元公交东城首末站项目,项目估算总投资2826万元,并通过市政府审定由财政承担780万元划拨土地费用,现正在进行征拆工作。
项目管理办法制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和完善了《广元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管理制度》,制度中明确了进度管理、成本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招投标管理等一系列管理职责。
项目资金的分配始终坚持一个原则:全力保证工程项目顺利推进,确保资金公平合理地分配到项目建设的各个环节,提升项目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实现资金落到实处,强化执行过程监督。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该项目估算总投资2826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综合能源补给站1座(含加油、加气、充电),停车位50个,管理用房及其附属设施。
2.项目绩效目标
已于2021年1月14日市专委会通过选址方案,同年3月18日通过市规委会,于9月18日取得土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12月17日,经八届市人民政府第8次常务会议定同意投资建设广元公交东城首末站项目,项目估算总投资2826万元,并通过市政府审定由财政承担780万元划拨土地费用,现正在进行征拆工作。该项目主要用于解决公交车辆夜间停放、车辆加油、加气及充电的多种需求。
3.资金申报相符性
我司申报的广元公交东城首末站建设项目资金全部用于该项目征拆补偿,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项目绩效自评首先由广元公共交通公司经营发展中心员工和财务人员共同草拟自评报告,分别报项目和财务分管领导审核、最后由公司总经理审阅后再报送至项目主管单位(市国资委)。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22年5月21日,市财政局下达了《广元市财政局关于下达基金指标的通知》(广财投〔2022〕73号),2022年财政预算安排市城区港湾式公交站台项目建设涉及的工程资金780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资金计划:2022年度广元公交东城首末站建设项目计划支付该项目征拆补偿资金780万元。
资金到位:2022年9月7日财政拨付广元公交东城首末站建设项目涉及资金780万元。
资金使用:我司按照拆迁需求将780万元中的300万元于2022年11月30日转入市财政局,剩余资金将按照拆迁进度支付。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等。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项目组织管理架构及具体实施流程,包括机构设置、监管措施、执行相关管理制度(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公示等)相关情况全部符合法律法规流程。
其中:基建项目的基本建设程序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施工合同执行,未出现违规违法行为。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该项目前期工作严格按照计划及时间节点有序开展。但由于加油站建设不符合要求及CNG加气站未纳入省发改委十四五发展规划,现正在积极协调中,现在在进行拆迁工作。
(二)项目效益情况。
广元公交东城首末站建设项目系社会公益项目,该项目建设是以人为本、公交优先的理念,将“畅通、安全、便民”作为城市公交发展的原则,将有利于公交车辆夜间停放,方便车辆加气、充电,减少资源浪费,方便市民安全快捷出行需求,对缓解市城区周边交通拥堵,保障市民安全出行,提升城市形象,加快智慧城市的建设步伐,具有重要的意义。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该项目的实施将有效缓解公交车安全停放的问题,同时规范了公交相关配套设施使用的问题。不仅实现了公交的社会效益,同时也提升公交辅业的发展,创造了经济效益。我司建议在实施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分步推进,以充电桩建设为先,根据车用能源发展的新政策逐步推进,有效减少项目投资风险。该项目在前期工作中未出现各类违法违规问题。
2023年专项资金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森林院子片区棚户区限价商品房项目)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市国资委作为森林院子片区棚户区限价商品房项目购房补差主管部门,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积极督导项目承建单位广元市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进行各项工作,积极协调建设工作中资金及补差相关事宜。
该笔支出属于黑石坡前期土地出让金返还款,该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筹资渠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筹资结构合理,资金来源渠道明确,同时制定实施方案或计划,组织机构健全,职责分工明确,有具体的实施时间,有明确的工作程序,基础设施条件能够有效保障,具有相应的质量检查、验收等必要的控制措施或手段,有针对突发事件或未知风险的应急措施等。
森林院子片区棚户区限价商品房项目购房补差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制定和完善了《广元市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款拨付制度》,制度中明确了资金拨付等一系列管理职责。
项目资金的分配始终坚持一个原则:全力保证工程项目顺利推进,确保资金公平合理地分配到项目建设的各个环节,提升项目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实现资金落到实处,强化执行过程监督。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全面推动黑石坡森林康养旅游度假区项目建设,加快度假区重点项目拆迁安置工作,经八届市人民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定“同意按照1000元/㎡的标准,解决黑石坡森林康养旅游度假区拆迁安置人员所选购森林院子限价商品房的购房补差补助资金3465万元”。截至目前森林院子限价商品房已安置353套住房,建筑面积31885.8㎡,政策范围内应补差补助面积30125.32㎡,合计应拨付购房补差补助资金3012.5320万元。
2.项目绩效目标
黑石坡棚户区改造工作是保障项目建设的供地,提升整体景区形象的必然要求。本项目森林院子片区棚户区限价商品房项目既是改善棚户区群众居住条件和完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的要求,更是保障由于景区建设而拆迁的农户基本的住房需求,项目建成后主要用于解决森林院子片区、徐家桃园片区、中央森林康养大道三处地块征地拆迁安置问题。该项目规划用地 21.36 亩,新建限价商品房约54700平方米, 包含住宅、商业等内容。
3.资金申报相符性
该项目严格按照计划及时间节点全面完成。在完成过程中质量、时效、成本均得到有效控制,项目资金与预算相符,无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截止评价时点项目已全部完成了任务量,经相关部门检测项目质量全部达标。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项目绩效自评首先由广元市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管理部员工和财务人员共同草拟自评报告,报分管领导审核、报送至项目主管单位(市国资委)。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22年3月22日,我公司向广元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提交《广元市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协调拨付黑石坡森林康养旅游度假区拆迁安置人员购房补差补助资金的请示》(广文旅司〔2022〕31号),申请资金3012.532万元。2022年4月13日,市财政局下达了《广元市财政局关于下达基金指标的通知》(广财投(2022)35号),拨付黑石坡森林康养旅游度假区拆迁安置人员购房补差补助资金3012.532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资金计划:黑石坡森林康养旅游度假区拆迁安置人员购房补差补助资金计划为3012.532万元。
资金到位:2022年度合计解决黑石坡森林康养旅游度假区拆迁安置人员购房补差补助资金计划为3012.532万元。
资金情况:2022年度按时按质支付黑石坡森林康养旅游度假区拆迁安置人员购房补差补助资金。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该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严格,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坚持科学安排、合理配置、严格落实监管原则。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分项目类别对应项目安排时确定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分析,包括项目完成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等情况,资金结余情况,违规记录等,对照项目计划完成目标对截止评价时点的任务量完成、质量标准、进度计划、成本控制目标的实现程度进行评价,并进行分析说明。
(二)项目效益情况。
森林院子片区棚户区限价商品房项目建设是解决广元市森林院子片区棚户区当地居民住房条件的迫切需要,同时也是改善城区环境,提升城市形象的迫切需要。有利于广元市的城区规划发展,提升土地利用价值,腾出空余土地招商引资,促进广元经济的长远发展。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森林院子片区棚户区限价商品房项目购房补差、施工管理以及项目审计等方面均未出现各类违法违规问题。
2023年专项资金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锦粼逸园保障性住房项目)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锦粼逸园保障性住房项目业主为广元市房地产经营有限公司,业主主管部门为市国资委,监督项目建设是否按计划进度安全有序推进等。
项目于2014年11月17日取得《关于锦粼逸园保障性住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广发改函〔2014〕220号),复函明确资金来源为财政预算资金及其他,资金申报依据为2022年财政预算资金计划。
项目管理办法制定由锦粼逸园项目部制定相应的项目管理制度,严格项目收支管理。
项目资金的分配按项目法分配,以所有项目点实施完成情况与规划计划情况进行对比。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完成698套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相关配套设施。
2.项目绩效目标
该项目已于2019年9月10日完成竣工验收,2021年完成工程结算审计,完成尾款支付。
3.资金申报相符性
截止2022年年底,锦粼逸园项目已投资2.43亿元,其中财政拨款20501万元,其余资金为我公司垫支,我公司根据2022年财政预算资金安排,在预算范围内申请,根据我公司垫支的工程款凭据据实申报。资金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第一步根据申报目标,以广财绩〔2023〕5号文为指导,填报2023年市级专项资金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自评得分表;第二步填报2023年市级专项资金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第三步上报主管部门。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21年末,我公司根据锦粼逸园保障性住房建设完成投资情况及资金需求情况,向市国资委报送年度资金需求计划,市财政局根据当年预算安排情况,拟定年度基建项目资金计划,锦粼逸园项目年度计划资金安排1000万元,市财政局于2022年2月下达《关于下达基金指标的通知》广财投〔2022〕11号。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资金计划:2022年财政预算安排资金1000万元。
资金到位:2022年3月财政拨付项目建设涉及的资金1000万元。
资金使用:我司对纳入财政基建计划的项目拨付使用,并按照建设施工合同约定,已全部支付给承接该工程施工的施工单位1000万元,目前该项目已完工投入使用。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等。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分析评价,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分析说明。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锦粼逸园保障性住房项目成立项目部,根据公司项目工作管理要求,明确职责、建立项目管理体系及制度:张文林任项目负责人,曾进、赵钦珮任现场管理员,彭露瑶任造价管理员。
实施流程: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指示及法律法规进行,招标代理、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均通过公开招标选取。项目相关信息均按照市建设局等主管部门要求,进行了公示
(二)项目管理情况。在具体进行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公司严格执行财政部、建设部项目成本和管理相关法律法规、项目管理建章立制,各施工工程、勘察设计、监理项目公开招投标、阳光采购等相关制度,并接受各级监督检查。
(三)项目监管情况。
项目主管部门包括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及市国资委。市住建局质安站定期对该项目施工质量及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市财政局财评中心对该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及合同合规性进行过程监督;市国资委投资科对该项目推进情况进行督导。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分项目类别对应项目安排时确定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分析,包括项目完成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等情况,资金结余情况,违规记录等,对照项目计划完成目标对截止评价时点的任务量完成、质量标准、进度计划、成本控制目标的实现程度进行评价,并进行分析说明。
项目严格按照计划及时间节点全面完成。较好的完成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的控制,项目资金与预算相符,无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截止评价时点项目已全部完成了任务量,经相关部门检测项目质量全部达标。项目进度、成本控制目标均按照原计划较好的实现。
(二)项目效益情况。
该项目住房包括还建房和公租房。该项目的建成解决了当地居民住房问题和居住环境,使金鱼山片区拆迁群众的生活质量得到了改善,同时也改善了金鱼山片区的城市面貌,提高了整体生活水平,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产生了巨大的社会效益,群众满意度较高。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该项目的建成解决了当地居民住房问题和居住环境,使金鱼山片区拆迁群众的生活质量得到了改善,同时也改善了金鱼山片区的城市面貌,提高了整体生活水平,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产生了巨大的社会效益。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征地拆迁进度与项目建设进度需求间存在矛盾,不满足项目建设进度需要,造成项目建设进度与原计划有所滞后;二是资金需求不能及时满足建设进度要求,该项目于2019年9月竣工,目前财政资金欠拨约3800万元。
(三)相关建议。
一是提前做好资金计划安排,安抚施工单位及班组情绪;二是积极对接市财政局争取项目建设资金。
2023年专项资金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广元市科技大道工程建设项目)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广元市科技大道工程建设项目属于081产业新城开发项目中一部分,业主为广元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业主主管部门为市国资委,监督项目建设是否按计划进度安全有序推进等。
项目立项前进行了必要的可行性论证,并报立项申请。广元市科技大道工程建设项目立项情况如下:广元市科技大道工程建设项目立项依据为广发改函〔2013〕116号文,资金申报依据为2022年财政预算资金计划。
广元市科技大道工程建设项目已全部录入财政部隐性债务系统锁定,制定了相应的项目管理制度,严格项目收支管理。
资金分配考虑缓急情况和建设进度,所有项目点实施完成后应予支付资金,项目建设情况与计划情况进行对比其完成质量。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主要建设内容为科技大道,新建市政道路长2263米,宽24米及配套设施,概算21308 万元。
2.项目绩效目标。
按建设任务安排,我司在2013年开始建设,着力打造产业新城。至目前,已完成科技大道建设任务,2016年移交建设局管理,道路建设为市民出行提供了交通便利,缓解了市城区周边交通拥堵,对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和生活质量意义重大,并为我市发展规划提供了先决条件。
3.资金申报相符性
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截止2022年年底,081新城项目已投资18.46亿元(含科技大道2亿元),其中财政拨款47254.85万元(科技大道拨款5209万元),其余资金为我公司垫支,我公司根据2022年财政预算资金安排,在预算范围内申请,根据我公司垫支的工程款凭据据实申报。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项目绩效自评采用的组织实施步骤及方法。第一步根据申报目标,以广财绩〔2023〕5号文为指导,填报2023年市级专项资金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自评得分表;第二步填报2023年市级专项资金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第三步上报主管部门。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21年末,我公司根据081产业新城建设完成投资情况及资金急需情况,向市国资委报送年度资金需求计划,市财政局根据当年预算安排情况,拟定年度基建项目资金计划,广元市科技大道工程建设项目年度计划资金安排2000万元,市财政局于12月下达《关于下达基金指标的通知》广财投〔2022〕147号指标文。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资金计划:2022年财政预算安排资金2000万元。
资金到位:2022年11月财政拨付项目建设涉及的资金2000万元,其中科技大道2000万元,资金到位率为100%。
资金使用:我司对纳入财政基建计划的项目拨付使用,并按照征拆部门资金需求,已全部支付给征拆单位2000万元,至年底,081新城项目已投资18.46亿元(科技大道2亿元)。目前该项目已完工投入使用。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等。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分析评价,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分析说明。
(二)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组织架构:我公司成立了081产业新城开发分公司,专门负责整个项目的开发建设管理,并通过抽调及招聘方式组建了项目管理架构。081分公司内设工程部、拆迁部及综合部。
实施流程: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指示及法律法规进行,招标代理、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均通过公开招标选取。项目相关信息均按照市建设局等主管部门要求,进行了公示
(二)项目管理情况。在具体进行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公司严格执行财政部、建设部项目成本和管理相关法律法规、项目管理建章立制,各施工工程、勘察设计、监理项目公开招投标、阳光采购等相关制度,并接受各级监督检查。。
(三)项目监管情况。项目主管部门(单位)为加强项目管理所采取的监管手段、监管程序、监管工作开展情况及实现的效果等。主管部门不定期到项目现场进行调研,了解项目进度、安全生产等情况,通过现场调研,能够及时发现问题并立即整改,保障了项目建设有序、安全、按计划的推进。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项目严格按照计划及时间节点全面完成。其中较好的完成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的控制,项目资金与预算相符,无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截止评价时点项目已全部完成了任务量,经相关部门检测项目质量全部达标。项目进度、成本控制目标均按照原计划较好的实现。
(二)项目效益情况。
项目建成后,一是改善区域的交通环境,为081 新城片区市政交通设施的建设打下坚实的基础,极大的推进广元市经济建设的步伐,为广元市招商引资创造良好的环境,对增强广元市综合竞争力具有重大意义。二是解决了当地居民住房问题和居住环境,使081产业新城拆迁群众的生活质量得到了改善,同时也改善了城北片区的城市面貌,提高了整体生活水平,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产生了巨大的社会效益。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081项目道路建设为市民出行提供了便利的交通,拆迁重建安置对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和生活质量意义重大,并为我市发展规划提供了先决条件。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征地拆迁进度与项目建设进度需求间存在矛盾,不满足项目建设进度需要,造成项目建设进度及相关配套设施无法满足要求;二是资金需求不能及时满足建设进度要求。
(三)相关建议。
一是提前做好资金计划安排,二是积极与市拆迁办、办事处、社区等征地拆迁单位及个人做好充分沟通协调,制定具体的拆迁计划,明确拆迁的先后顺序,避免出现拆完的不能用、要用的还未拆完等情况的发生,三是积极对接市财政局争取项目建设资金。
2023年专项资金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市城区港湾式站台项目)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市国资委作为市城区港湾式站台项目主管部门,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积极督导项目建设单位广元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进行项目立项审批工作,积极协调项目推进过程中建设手续办理相关事宜。
该项目为市政府2015年第80次常务会议研究确定的市级民生工程,2015年8月和2016年9月先后两次经市发改委调整投资,估算总投资由2052万元调整为2168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154座市城区港湾式公交站台(其中新建132座,改造22座),新建6座LCD智能电子站牌,由隆生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该项目于2015年12月7日开工,2019年4月25日竣工,市审计局于2020年9月2日至2020年10月21日对本项目进行了工程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该项目财务决算为1889.7611万元。
项目管理办法制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和完善了《广元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管理制度》,制度中明确了进度管理、成本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招投标管理等一系列管理职责。
项目资金的分配始终坚持一个原则:全力保证工程项目顺利推进,确保资金公平合理地分配到项目建设的各个环节,提升项目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实现资金落到实处,强化执行过程监督。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该项目估算总投资2168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154座市城区港湾式公交站台(其中新建132座,改造22座),新建6座LCD智能电子站牌。
2.项目绩效目标
我司在2016年开始建设,以前一直无标准的公交站台,所有公交车运行无法停靠进站,不仅影响城市交通秩序及形象,而且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建设公交站台154座,主要功能是减少公交车进出站时对交通的影响,满足市民安全乘车需求,对缓解市城区周边交通拥堵,保障市民安全出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3.资金申报相符性
我司申报的市城区港湾式公交站台项目建设资金全部用于该站台建设,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项目绩效自评首先由广元公共交通公司经营发展中心员工和财务人员共同草拟自评报告,分别报项目和财务分管领导审核、最后由公司总经理审阅后再报送至项目主管单位(市国资委)。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22年2月14日,市财政局下达了《广元市财政局关于下达基金指标的通知》(广财投〔2022〕10号),2022年财政预算安排市城区港湾式公交站台项目建设涉及的工程资金105.95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资金计划:2022年度市城区港湾式公交站台项目计划支付该项目尾款和保证金105.95万元。
资金到位:2022年2月财政拨付市城区港湾式公交站台项目建设涉及的工程资金105.95万元。
资金使用:我司对纳入财政基建预算的市城区港湾式公交站台项目造价预算均通过市财政局财评中心进行财评,并按照建设施工合同约定,已全部支付尾款和保证金105.95万元,目前该项目已完工投入使用。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等。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项目组织管理架构及具体实施流程,包括机构设置、监管措施、执行相关管理制度(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公示等)相关情况全部符合法律法规流程。
其中:基建项目的基本建设程序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施工合同执行,未出现违规违法行为。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该项目于2015年12月开工建设,2019年4月经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验收质量合格。
项目严格按照计划及时间节点全面完成。其中较好的完成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的控制,项目资金与预算相符,无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截止评价时点项目已全部完成了任务量,经相关部门检测项目质量全部达标。项目进度、成本控制目标均按照原计划较好的实现。
(二)项目效益情况。
广元市城区港湾式公交站台建设项目系社会公益项目,该项目建设是以人为本、公交优先的理念,将“畅通、安全、便民”作为城市公交发展的原则,将有利于公交车辆与社会车辆分流,减少公交车进出站时对交通的影响,满足市民安全乘车需求,对缓解市城区周边交通拥堵,保障市民安全出行,提升城市形象,加快智慧城市的建设步伐,具有重要的意义。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市城区港湾式公交站台项目在施工建设、施工管理以及项目审计等方面均未出现各类违法违规问题。并满足了市民安全乘车需求,及缓解了市城区周边交通拥堵,保障了市民安全出行,提升了城市形象,加快了智慧城市的建设步伐。
(二)存在的问题。
市城区部分站台未建有港湾式站台,影响市民乘车安全出行。
(三)相关建议。
为了市政容貌,市民出行安全便利,建议政府可把市城区公交站台全部修建成港湾式站台。
2023年专项资金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万源农村路网建设项目)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万源农村路网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元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负责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万源新区道路、桥梁、安置还房和其他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业主主管部门为市国资委,监督项目建设是否按计划进度安全有序推进等。
项目立项经可行性论证,上报申请项目立项,利州区万源村农村路网建设项目立项情况:2009年6月10日立项,广发改投资(2009)139号文《关于利州区万源村农村路网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立项的批复》,2019年因建设规划调整,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委常委会讨论同意调整概算,资金申报依据为2022年财政预算资金计划。
财政安排预算资金外,不足部分的万源农村路网建设项目资金通过债务解决已全部录入财政部隐性债务系统锁定,制定了相应的项目管理制度,严格资金收支管理。
资金分配考虑缓急情况和建设进度,所有项目点实施完成后应予支付资金,项目建设情况与计划情况进行对比其完成质量。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新建安置还房小区共三处,总建筑面积达34.8万平方米,建成安置还房2378套,新建道路12条,全长11.077公里,新建桥梁1座,全长872米,电力通道1030和6449米,并建设公共基础配套设施。2022年按计划完成投资建设任务。
2.项目绩效目标
按建设任务安排,我司在2013年开始建设,着力打造新区建设。至目前,已完成建设任务,各项目于2014到2021年移交有关部门管理,电力通道建设对推进广元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中电力运输进程,提高为社会公众服务质量、促进社会经济增长和解决城市就业问题及城市生态环境的建设有着重要的意义;道路建设为市民出行提供了交通便利,缓解了市城区周边交通拥堵、改善城乡居民的人居环境和城市交通通行状况、促进社会经济增长和解决城市就业问题及城市生态环境的建设有着重要的意义;征拆安置对展城市空间,推进广元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进程,提高为社会公众服务质量,改善城乡居民的人居环境、促进社会经济增长和解决城市就业问题有着重要的意义。各项目的建设并为我市发展规划提供了先决条件。
3.资金申报相符性
项目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截止2022年年底,万源农村路网建设项目已投资21亿元其中万源10KV电力通道工程(21号路段)、万源21号路道路工程建设项目、万源二号安置点(二期)建设项目均完成既定建设任务,当年资金来源其中财政拨款7300万元,其余资金为我公司垫支,我公司根据2022年财政预算资金安排,在预算范围内申请,根据我公司垫支的工程款凭据据实申报。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项目绩效自评采用的组织实施步骤及方法。第一步根据申报目标,以广财绩〔2023〕5号文为指导,填报2023年市级专项资金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自评得分表;第二步填报2023年市级专项资金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第三步上报主管部门。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21年末,我公司根据万源农村路网建设完成投资情况及资金急需情况,向市国资委报送年度资金需求计划,市财政局根据当年预算安排情况,拟定年度基建项目资金计划,项目年度计划资金安排7300万元,市财政局于12月下达《关于下达基金指标的通知》广财投〔2022〕147号指标文。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资金计划:2022年财政预算安排资金7300万元。
资金到位:2022年11月财政拨付项目建设涉及的资金7300万元,其中万源10KV电力通道工程(21号路段)300万元、万源21号路道路工程建设项目3000万元、万源二号安置点(二期)建设项目4000万元,资金到位率为100%。
资金使用:我司对纳入财政基建计划的项目拨付使用,并按照征拆部门资金需求,已全部支付给施工单位7300万元,至年底,万源农村路网项目已投资22亿元。目前该项目已完工投入使用。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等。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分析评价,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分析说明。
(三)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组织架构:我公司成立了万源开发分公司,专门负责整个项目的开发建设管理,由工程部负责,接受万源项目指挥部领导,并通过抽调及招聘方式组建了项目管理架构。分公司内设工程部、拆迁部及综合部。
实施流程: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指示及法律法规进行,招标代理、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均通过公开招标选取。项目相关信息均按照市建设局等主管部门要求,进行了公示
(二)项目管理情况。在具体进行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公司严格执行财政部、建设部项目成本和管理相关法律法规、项目管理建章立制,各施工工程、勘察设计、监理项目公开招投标、阳光采购等相关制度,并接受各级监督检查。
(三)项目监管情况。主管部门不定期到项目现场进行调研,了解项目进度、安全生产等情况,通过现场调研,能够及时发现问题并立即整改,保障了项目建设有序、安全、按计划的推进。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项目严格按照计划及时间节点全面完成。其中较好的完成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的控制,项目资金与预算相符,无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截止评价时点项目已全部完成了任务量,经相关部门检测项目质量全部达标。项目进度、成本控制目标均按照原计划较好的实现。
(二)项目效益情况。
项目建成后,一是改善区域的交通环境,为万源新区市政交通设施的建设打下坚实的基础,极大的推进广元市经济建设的步伐,为广元市招商引资创造良好的环境,对增强广元市综合竞争力具有重大意义。二是解决了当地居民住房问题和居住环境,使原城乡结合部群众的生活质量得到了改善,同时也改善了城市整体面貌,提高了整体生活水平,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产生了巨大的社会效益。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万源农村建设项目道路建设为市民出行提供了便利的交通,拆迁重建安置对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和生活质量意义重大,并为我市发展规划提供了先决条件。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征地拆迁进度与项目建设进度需求间存在矛盾,不满足项目建设进度需要,造成项目建设进度及相关配套设施无法满足要求;二是资金需求不能及时满足建设进度要求。
(三)相关建议。
一是提前做好资金计划安排,二是积极与市拆迁办、办事处、社区等征地拆迁单位及个人做好充分沟通协调,制定具体的拆迁计划,明确拆迁的先后顺序,避免出现拆完的不能用、要用的还未拆完等情况的发生,三是积极对接市财政局争取项目建设资金。
2023年专项资金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主城区供排水PPP项目)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市国资委作为主城区供排水PPP项目主管部门,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积极督导项目承建单位广元首创水务有限公司进行项目立项审批工作,积极协调项目推进过程中建设手续办理相关事宜。
白龙水厂连通城区输水管网工程于2017年11月7日完成项目备案,根据2015年11月26日广元市人民政府与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广元市城区供排水PPP项目投资合作协议》、2017年12月1日广元市人民政府与广元首创水务有限公司签订的《广元市主城区供水管网及配套设施PPP项目投资建设协议》中的市城区供水管网PPP项目相关协议约定,广元首创水务有限公司于2022年8月22日向广元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提交《广元首创水务有限公司关于请求协调主城区供排水PPP项目财政付费有关事项的报告》(广元首创文〔2022〕53号)。
项目管理办法制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和完善了《广元首创水务有限公司项目工程管理制度》,制度中明确了管网一期项目部进度管理、成本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招采管理等一系列管理职责。
项目资金的分配始终坚持一个原则:全力保证工程项目顺利推进,确保资金公平合理地分配到项目建设的各个环节,提升项目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实现资金落到实处,强化执行过程监督。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白龙水厂连通城区输水管网工程概算约为1.33亿,项目建设主要内容为向中心城区输水按7.5万m3/d,安装管道总长12.9km,其中陵宝路DN1000管道6km,利州西路DN800管道5.5km,西滨路-嘉陵江东岸DN800和DN1000管道1.4km。供水水质需达到国家现行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2.项目绩效目标
该项目中新建管网12.9公里,利用陵宝线和利州西路现有的管道8.2公里,不涉及改造管网,工程验收合格率及可行性研究规范性指标值必达100%。该项目建成后与中心城区现有的主供水管道相连接以确保白龙水厂一期工程出厂水成功送往中心片区,与西湾水厂形成双水源格局。不仅完善了广元市中心城区供水管网系统,提高了城市供水安全性和可靠性,为老百姓带来了更便利、更安全的用水,也大大降低了供水管网漏损率和运行成本,其降低水资源浪费率为80%,降低运行成本率为30%。
3.资金申报相符性
广元首创水务有限公司资金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项目绩效自评首先由广元首创水务公司项目管理部员工和财务人员共同草拟自评报告,分别报项目和财务分管领导审核、最后由公司总经理审阅后再报送至项目主管单位(市国资委)。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22年8月22日,我公司向广元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提交《广元首创水务有限公司关于请求协调主城区供排水PPP项目财政付费有关事项的报告》(广元首创文〔2022〕53号)。2022年8月23日,市国资委向市财政局提交《广元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商请拨付主城区供排水PPP项目项目费用的函》(广国资委函〔2022〕118号)。2022年11月21日,市财政局下达了《广元市财政局关于下达基金指标的通知》(广财投〔2022〕132号),拨付2022年度主城区供排水PPP项目管网一期项目运营补贴617.55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资金计划:2022年度主城区供排水PPP项目管网项目运营补贴资金计划为1348.01万元。
资金到位:2022年度管网项目运营补贴资金到位共计617.55万元。
资金使用: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项目建设期贷款的还本付息,资金支付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该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按照《广元首创水务有限公司财务支出管理制度》(6.0试行版)进行支出管理,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严格,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坚持科学安排、合理配置、专款专用、专账核算,严格落实监管原则。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主城区供水管网及配套设施PPP项目成立项目部,根据公司项目工作管理要求,明确职责、建立项目管理体系,按照职能职责安排专人对项目安全、质量、进度等管理。该项目组织管理架构如图所示。
(二)项目管理情况。
广元首创水务有限公司项目管理部严格落实《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白龙水厂连通城区输水管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均做到了依法招标。
(三)项目监管情况。
市国资委投资科定期组织人员对项目建设进度、质量和安全进行实地抽查,并组织人员对监理日志等项目资料进行查看;市住建局质安站进行项目建设全过程质量、安全监督。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该项目于2018年5月4日开工、于2019年6月底完工、于2019年7月开始管道冲洗调试工作、10月完成五方责任主体验收。分部分项工程中隧道工程从2018年8月开始施工,2019年1月贯通, 5月隧道输水管与旧管网贯通。沉管工程于2018年12月开始施工,于2019年2月完工。陵宝路从2018年5月开始施工,于2019年5月完工,西滨路从2018年8月开始施工,于2019年5月完工。利州西路拆迁影响,利州西路从2018年5月开始施工,工作面推进缓慢,直到于2019年8月全线贯通。
该项目严格按照计划及时间节点全面完成。在完成过程中质量、时效、成本均得到有效控制,项目资金与预算相符,无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截止评价时点项目已全部完成了任务量,经相关部门检测项目质量全部达标。
(二)项目效益情况。
城市供水是城市重要的基础设施,是服务性的生产企业,它直接关系到城市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单位紧紧围绕“为生产建设、为人民服务”的方针,积极开源节流,客服种种困难,向政策要活力,向管理要效益。以社会效益为主的同时,保障企业的经济效益,既保证供水质量,使用水居民用户满意,也要保证企业的正常经营运转。只有平衡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才能高效持续的为城市提供优质水源,保证人民群众生活质量。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主城区供排水PPP项目在施工建设、施工管理以及项目审计等方面均未出现各类违法违规问题。
2023年专项资金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黑石坡康养度假区森林院子、翠鸣谷配套道路、百草园等项目征拆项目)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市国资委作为广元市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对黑石坡康养度假区森林院子、翠鸣谷配套道路、百草园等项目征拆项目主管部门,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积极督导项目各项工作,积极协调征拆相关事宜。
该笔支出属于黑石坡前期土地出让金返还款,该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筹资渠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筹资结构合理,资金来源渠道明确,同时制定实施方案或计划,组织机构健全,职责分工明确,有具体的实施时间,有明确的工作程序,基础设施条件能够有效保障,具有相应的质量检查、验收等必要的控制措施或手段,有针对突发事件或未知风险的应急措施等。
黑石坡康养度假区森林院子、翠鸣谷配套道路、百草园等项目购房补差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制定和完善了《广元市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款拨付制度》,制度中明确了资金拨付等一系列管理职责。
项目资金的分配始终坚持一个原则:全力保证征拆工作顺利推进,确保资金公平合理地分配到项目建设的各个环节,提升项目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实现资金落到实处,强化执行过程监督。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森林院子片区棚户区限价商品房项目:占地21.23亩,建筑面积5.5万平方米,主要建设3栋23-24层住宅和1栋3层商业楼。
2.项目绩效目标
完成雪峰村二组、四组、五组,共计227人农转非安置费;翠鸣谷片区温泉康养配套道路工程项目土地补偿安置费(雪峰村四组);森林院子一期项目5户打官司调解预估补偿费;过渡费发放;殷泽全(百草园项目租地户清场搬迁补偿费);袁康民、袁实(游客接待中心租地户搬迁补偿);孙玉蓉等56人社保费;百草园项目集体防旱池及附属设施等补偿(雁栖社区);雁栖社区集体及个人部分地面附着物补偿杆管线迁改费用(电力、天然气杆线);青林观等6条道路占用黑石坡林场林地补偿费,328.8亩林木补偿费等费用的发放及对应的安置工作;马家坡项目自来水迁改费;打石沟水库(所涉雁栖、柜北、金柜社区)征拆补贴费用。
马家坡项目自来水迁改费;打石沟水库(所涉雁栖、柜北、金柜社区)项目因补偿标准未达成一致,两项正在进行中,预计5月底完成。
3.资金申报相符性
在完成过程中质量、时效、成本均得到有效控制,项目资金与预算相符,无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截止评价时点项目已全部完成了任务量,经相关部门检测项目质量全部达标。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项目绩效自评首先由广元市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管理部员工和财务人员共同草拟自评报告,报分管领导审核、报送至项目主管单位(市国资委)。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22年3月4日,我公司向广元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提交《广元市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拨付黑石坡康养度假区建设推进急需资金的报告》(广文旅司(2022)44号),申请资金4701.06万元。2022年6月7日,市财政局下达了《广元市财政局关于下达基金指标的通知》(广财投(2022)53号),拨付黑石坡康养度假区森林院子、翠鸣谷配套道路、百草园等项目征拆补助资金3658.26万元。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该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严格,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坚持科学安排、合理配置、严格落实监管原则。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1.资金计划
黑石坡康养度假区森林院子、翠鸣谷配套道路、百草园等项目征拆补助资金合计计划为4701.06万元。
2.资金到位
2022年度黑石坡康养度假区森林院子、翠鸣谷配套道路、百草园等项目征拆补助资金到位资金3658.26万元。另外市财政解决并支付社保资金1042.8万元,合计解决各项资金4701.06万元。
(二)项目效益情况。
建设省市重点工程黑石坡康养旅游度假区项目,响应文旅兴市的号召的同时,改善当地交通环境,经济产业结构,土地梳理后出让后还可增加地方财政收入。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黑石坡康养度假区森林院子、翠鸣谷配套道路、百草园等项目征拆项目项目管理以及项目审计等方面均未出现各类违法违规问题。
2023年专项资金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2022年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第一批)中央基建投资支出预算项目)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2022年6月2日广元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拨付2022年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资金2000万元至广元文旅城市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用于建设利州区红四方面军四川长征文化公园建设项目。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分析资金投入及执行情况。)
2022年度已支付项目前期费用70万元,工程费用758万元,共计828万元。至2023年3月前期(含其他)费用支付76万元,工程费用1459万元,共计支付1535万元。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分析资金分配、下达、拨付、使用、执行、预算绩效管理、支出责任履行等情况)
2022年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资金2000万元,2022年度使用828万元,支付率为41%。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对照总体目标分析全年市级完成情况。)
项目实施工程中严格对质量、数量的管理,较好的完成了目标任务。预计2023年5月30日竣工验收,直至2023年3月已完成工程红军塔改造、红星广场2300平方米改造、游步道1.5公里、绿化景观8300平方米、排污管网1KM、地质灾害防治10000平方米、路灯智慧设施53套、新建红星亭一座、新建红星记忆廊一座、新建红星记忆亭一座均已完成,新建房屋共650平方米,新建公厕一座85平方米主体结构已完成,正在进行装饰装修工程。成品垃圾房正在购买中。配套应急救助配套设施等基础设计正在施工。2022年度完成总工程量49%。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根据各三级绩效指标值,逐项分析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新建建筑面积650平方米,改造绿化景观8300平方米,地质灾害防治10000平方米,排污管网10000千米均完成。
质量指标:施工质量合格、环保质量合格。
时效指标:开工时间2022年8月6日,竣工时间未竣工。
成本指标:总投资2000万元,指标值完成投资45%,实际完成49%。
经济指标:带动文旅收入3万元,因未竣工无收入。
社会效益指标:带动相关产业群众增收≧10万元,增加临时就业岗位≧10个,因未竣工无产业群众增收和就业岗位。
生态效益指标:环保措施、水土保持,按照相关文件执行合格。
可持续影响指标:建立健全的运营管理制度,已建立。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区域辐射人群满意度;提高当地人居环境水平,提高人文内涵,美化居住环境;可完善城市公共服务能力,加快城市化建设进程,群众满意度≧80%。因未竣工无法调查居民满意度。
综上部分指标因项目未竣工无法达到完成值。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指标因2022年无法竣工使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无法达到指标值,其余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生态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均达到指标值。下一步将加快推进项目施工进度,预计2023年5月30日竣工验收开园后,达到全部绩效指标。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无。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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