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市国资国企服务中心2024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 公务接待费
(二)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市国资国企服务中心职能简介
负责管理市直机关经营性国有资产,负责收益的收取、解缴和相关资产的物业管理,履行授权管理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增加跟踪分析研判外部董事履职情况,为外部董事提供日常服务等事务性职责。
(二)市国资国企服务中心2024年重点工作
1.资产日常管理:完成财政下达的2024年度1300万元目标任务,力争实现目标任务1400万元以上。按市政府批准后的方案,加快市军休所19套住房处置进度,收益直缴财政。加快租户退租资产出租力度,减少资产空置时间。规范管理合同行为,严格实行"四公开"模式,对私自转租转让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主动上门服务,为租户提供合同签订、租金解缴、政策宣传、问题处理等一站式服务,按照分区管理、科室包片、职工包户的模式协助解决经营中的困难和问题。
2.资产安全管理: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开展安全教育宣传和消防技能培训,对经营户进行全覆盖培训。定期开展拉网式安全大检查,逐户检查房屋结构、水电气管线、消防设施设备等,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立即整改,确保无安全事故的发生。做好创文创卫等工作,严格按创文创卫相关标准,落实"门前五包"责任,认真检查、整改,确保达标。
3.资产维修:严格按照《租赁房屋维护维修管理办法》界定维修范围,全年维修经费控制在预算范围以内。规范使用财政维修专项资金,公开选取施工单位,专业机构预决算,严格施工管理,规范验收程序,确保每个环节符合规定。做好资产维修维护现场安全监管,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4.外部董事服务及其他:加强外部董事服务专业知识的学习,跟踪分析研判外部董事履职情况,为外部董事提供日常服务等事务性职责。协助社会责任科做好平安广元建设、防范网络诈骗、禁毒、综合治理等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为市国资委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本单位无下属机构。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国资国企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41.07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2.5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71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601.9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3.89万元。市国资国企服务中心2024年收支总预算741.07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35.4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同比2023年减少在职工作人员2人,基本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出租房屋税费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国资国企服务中心2024年收入预算741.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41.07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国资国企服务中心2024年支出预算741.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8.49万元,占61.87%;项目支出282.58万元,占38.1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国资国企服务中心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741.07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减少35.4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同比2023年减少在职工作人员2人,基本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出租房屋税费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41.07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2.5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71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601.9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3.8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国资国企服务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41.07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减少35.4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同比2023年减少在职工作人员2人,基本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出租房屋税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2.50万元,占12.48%;卫生健康支出12.71万元,占1.72%;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601.97万元,占81.23%;住房保障支出33.89万元,占4.5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39.58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4年预算数为52.9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12.7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国有资产监管(款)其他国有资产监管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601.97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国有资产监管方面的支出。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33.89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国资国企服务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58.4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09.1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等支出。
公用经费49.3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国资国企服务中心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2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2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 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学习交流的费用。
(二)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市国资国企服务中心无核定车编,无公务公车。2024年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2024年市国资国企服务中心预算未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国资国企服务中心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国资国企服务中心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市国资国企服务中心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的相关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市国资国企服务中心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市国资国企服务中心无车辆。无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购置经费。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市国资国企服务中心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2个,涉及预算741.07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5个,涉及预算409.16万元;运转类项目3个,涉及预算49.33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4个,涉及预算282.58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安排的财政预算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四)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五)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六)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国有资产监管(款)其他国有资产监管支出(项):其他用于国有资产监管方面的支出。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单位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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