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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市属国有企业合规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一、起草目的
一是《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中,对推进合规管理、加强风险防范、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提出明确要求。二是学习国务院国资委、省国资委关于全面推进中央企业、省属企业合规管理工作的经验做法,为我市推动出资企业合规管理提供重要参考。
二、起草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参照《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中央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四川省省属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制定本办法。
三、主要内容
《广元市市属国有企业合规管理办法(试行)》共八章四十五条,主要内容包括:
第一条至第六条,主要说明办法制定的必要性、制定依据的法律法规及企业在合规管理工作中应当遵循的原则等。
第七条至第十五条,主要明确市属国有企业的治理主体、有关人员及部门的合规管理职责。
第十六条至第十九条,主要明确建立健全合规管理相关制度。
第二十条至第三十条,主要明确要建立合规风险识别评估预警机制,合规审查,合规风险应对,合规报告制度,违规问题整改机制,合规管理举报平台,违规行为追责问责机制,健全合规管理与法务管理、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协同运作机制,开展合规管理体系有效评价,合规管理纳入企业法治建设考核评价,以及建立专业化、高素质的合规管理队伍工作。
第三十一条至第三十四条,主要明确将合规管理纳入党委法治专题学习,建立常态化合规培训机制,加强合规宣传教育,引导全体员工自觉践行合规理念的合规文化工作。
第三十五条至第三十八条,主要明确加强合规管理信息化建设,定期梳理业务流程,合规管理信息系统,利用大数据等技术等信息化建设工作
第三十九条至第四十一条,主要明确企业违反本办法规定,在履职过程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应当发现而未发现违规问题,发现违规问题存在失职渎职行为,建立合规容错机制的监督问责。
第四十二条至第四十五条,主要明确市属国有企业应当根据本办法,结合实际制定完善合规管理制度,推动所属企业建立健全合规管理体系;各县(区)国资监管机构可参照本办法执行,也可结合实际另行制定合规管理制度,指导所出资企业加强合规管理工作。
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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