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第6号) 请最近14日内到过湖北的人员务必主动向村(社区)或本人所在单位报告。故意隐匿不报的,将由当地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 广元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广元市人民政府代章) 2020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