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企业清产核资审计中介机构比选结果公示

根据《关于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企业清产核资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广国资委[2017]382号)、《广元市国资委及所出资企业中介机构聘用管理办法(试行)》(广国资委[2012]254号)的有关规定,我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报名参加比选的中介机构报送的材料进行了综合评审打分。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2018年1月12日前以实名向市国资委财务监督与考核分配科反映。联系电话:0839-3270106  联系人:邓  艳。

     广元市国资委

      20181月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