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职工政治教育和思想引导,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广元市金融服务集团制定《意识形态“八不准”》,严禁职工发表、传播否定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的政策、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违背宪法、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丑化党和国家的形象,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言论和影像,同时规定不准发生宣传标语或文字材料错漏别字,要确保主流思想和舆论占领意识形态阵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