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移交工作启动以来,朝天区国资事务中心高度重视、积极推动,接收总量虽少,仍坚持标准不降、流程不减,认真开展相关工作,按要求完成移交任务。
一是迅速响应,主动作为。3月初,《广元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实施方案》出台后,朝天区积极承担接收主体职责,区国有资产事务中心迅速成立了工作专班,落实方案,并逐一对在朝40户国有企业及3户区外企业退休人员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建立人员台账。区政府随即组织相关乡镇和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二是部门协同,大力推动。区国资中心、区级相关部门、乡镇(街道)均明确了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搭建对接联络平台,组织、人事、档案等部门制定了移交工作流程,为企业移交提供指南,确保移交有序推进。坚持全面推进和重点督办相结合,针对移交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区国资中心发挥企业和部门的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对接,多方协调,打通移交工作的堵点,促进各项工作及时推进。
三是按期完成,效果明显。截至10月31日,全区共签订移交协议10户(其中:央企3户,省企2户、市企1户、区企2户、外省企业2户),实际移交人员29人(其中移交党员4人),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职能和党组织关系移交完成率100%。同时建立了集“申请、调查、协议、交接、管理”于一体的综合长效机制,以便做好后续新增退休人员的移交工作,实现移交工作常态化和制度化。(朝天区国有资产事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