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清产核资审计机构抽选方案


    根据广元市农业发展集团公司(广农发[2021]17号)文件精神,为了高质量高效率完成集团公司及下属3家集团公司清产核资审计工作,现诚邀具备审计和评估资质的中介机构参加抽选。

    一、项目概况

    1.项目业主单位:广元市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清产核资基准日:2021年3月1日

    3.项目名称:广元市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清产核资审计和评估

    二、服务范围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规定,对广元市农业发展集团公司及下属3家集团公司的所有资产、负债、权益等企业经营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核实及风险分析;通过经济鉴证,确定实物资产的毁损和报废;对资产进行评估,并出具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包括子公司、集团本部,合并报告,专项审计报告需分开出具),审计报告要符合广元市国资委监管要求,审计报告及评估报告出具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之前(现场审计阶段的时间原则上不少于30天)。

    三、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1.持有合法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持有合法有效的资产评估资质证书。

    3.自始至终参于本项目组成员注册会计师不少于3人。

    4.总公司、分公司不能以不同的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抽签。

    四、工作要求:


    (一)账务清理。以统一的基准日为时点,以《企业会计准则》为准绳,对各级单位的所有银行账户、会计核算科目以及资金资产往来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保证账账相符、账证相符,内部单位间做到往来关系清楚、资金资产关系清晰、账账相符。

    (二)资产清查。主要采用盘点和函证的手段全面核实账内账外相关资产的存在性,检查相关资产是否真实存在,是否完整,保证账实相符。工作中要做到实物盘点与核实账务相结合、资产清查与负债和权益清查相结合。通过盘点,确定实物资产的盘盈和盘亏状况;通过评估,确定实物资产的毁损和报废状况。

    (三)风险排查。主要是对各企业的财务、资产、负债、权益等企业经营管理风险排查。通过分析,明晰企业经营管理风险;通过分析,明确企业下一步整改工作。

    (四)要认真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做到是账就清、见物就点,不留死角、不打埋伏,要做到全面彻底、不重不漏、账实相符,切实摸清“家底",保证清产核资工作结果真实、完整、可靠。

    (五)在清产核资工作中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如实暴露存在的问题,不得虚报、瞒报。

    五、服务费用

本次审计服务费用为16.5万元人民币包干,其中:资博集团5万元(9个单位),工贸集团8万元(8个单位),市粮库(含生态渔业)3.5万元(4个单位)。

    六、抽选需知

    (一)如果本次报名单位少于3家中介机构,将重新制定抽选方案另行公布。

    (二)审查合格的报名单位统一集中进行抽选,由党群部、运营部、财务部、综合部共同现场监督。凡抽中“中标”的单位为中标单位,抽中单位在中签单中明确服务单位和服务金额。

    (三)抽选时间:2021年7月14日上午9:30分。

    (四)抽选地点:广元市农发集团有限公司(广元市下西工贸大厦24楼会议室)。

    七、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2021年7月9日8:30至2021年7月13日17:30的工作时间。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三)需提交的相关资料及要求: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资格证书(事务所执业资质、评估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

    3.审计承诺书;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纳税相关证明材料或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6.参加本次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7.提供2020年度财务报表或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8.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9.承诺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况。

以上资料需加盖公章,报名时提交原件(特殊情况可提交原件扫描件)供查验。

    (四)报名地点:广元市农发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广元市下西工贸大厦22楼)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田乾忠,13330750311。

    七、其它事项

    1.合同签订:中选单位需在抽选结束之日起4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合同由中介机构与被清产核资单位签订。

    2.费用支付:由农发集团审核完审计报告认定后,集团统一通知付款,付款时间在2021年11月30日前。

    3.发票开具:集团与各子公司的发票分别出具。

 

              

 

 

 

 

                                                                           广元市农发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