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市属监管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为健全完善国资监管制度体系,不断规范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参照国务院国资委印发的《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和省国资委印发的《四川省省属监管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我委启动修订工作,形成了《市属监管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征求意见时间为2026年4月28日至2026年5月28日,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6年5月28日通过邮箱反馈。

电子邮箱:2025410835@qq.com

附件:市属监管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wps




广元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6年4月28日                


反馈情况:

根据工作安排,我委于2026年4月28日-2026年5月28日,通过委门户网站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市属监管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反馈意见0条。





广元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6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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