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关于公开选调文秘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拟面向全市公开选调事业单位文秘工作人员1名,现作如下公告。
一、选调岗位
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文秘工作人员,1名。
二、选调对象
市级、县区、乡镇机关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在编在职人员。
三、报名条件
(一)大专及以上学历;
(二)具有3年以上文秘工作经历,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三)年龄在35周岁(1979年7月31日以后出生)以下;
(四)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二)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三)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四)按照有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五)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 8月 5日至2014年8月13 日(7个工作日)。
2.报名材料: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各一份,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身份证明,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网上下载并准确填写《广元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公开选调文秘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时一并提交。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地点: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办公室(联系人:陈强电话:3363688,18011160081)。
(二)考试:资格审查合格后参加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环节,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50%,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1.笔试:重点测试公文基础知识及写作技能。
2.面试:重点测试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以及岗位所具备的相应素质。
(三)考察:全面了解入选者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等情况。通过对工作经历、业绩等方面的综合评价比较,了解工作表现和能力素质,以及对岗位的适合度。
(四)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五)拟调人员的确定:根据入围者考试、考察、体检等综合情况,择优确定拟调人员。
(六)办理调动手续:按相关规定及程序办理调入手续。
五、其他事项
对选调人员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审查出不符合选调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即取消资格。
广元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2014年8月4日